自去年5月1日起,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率先出台车管新机制,对全院所有车辆改分散管理为集中统一管理,车队24小时值班,节假日和每天下班后,车辆必须归队停放。这一改革不但有效改变了以前车辆分散管理的诸多弊端,纠正了车辆使用不合理,忙闲不均,车辆使用效率不高,车辆维修、保养较差,缺少必要的管理和监督等现象。而且从根本上杜绝了节假日期间和下班后公车私用、私借和警车满街跑的现象,从而实现了法院警车零举报。从近一年来的统计也显示,该院因此共节约车辆维修费用达10多万元,每月节约的油料折合人民币达6000余元,车辆技术状况也得到较好维护,行车安全也得到有力保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成都市委、市政府对这一做法也给予充分肯定,成都中院因此被市政府评为“车辆管理先进单位”。
成都中院原有车辆百余台,是按各部门的业务量分配到各部门管理和使用,由于规范性和科学性程度不高,反而出现车多业务用车更紧张等诸多问题。目前,该院的业务用车已得到了根本改善,随时用车都可得到充分保障,工作效率也大大提高,车辆管理真正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并全方位、高效率地保障了法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