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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五个到位”
作者:王鑫 常梅  发布时间:2004-06-24 17:07:30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成都中院党组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注重落实,从而取得明显成效。从1995年至今,该院没发生一起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党风廉政等工作也连年被市纪委评为先进单位。

  成都中院党组在坚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坚持做到“五个到位”确保以廉洁促效率,保公正。一是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措施,并抓住抓好责任制这个龙头。二是责任到位,院长、分管院长、庭级主要领导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分工,年终,党组成员、分管院长、中层主要领导都要以书面的形式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三是教育到位,院党组及其成员不但做到逢会必讲,而且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意识和责任感,做到“一把手”抓“一把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责任制的落实。四是管理到位,该院把贯彻执行责任制的情况纳入法院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各庭级单位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制定了具体的考核细则,院党组坚持定期专题分析队伍廉政现状,对全市法院队伍的廉政建设、管理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讨,并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 五是责任追究到位,对出现的问题苗头决不护短,该处理的严肃处理,该检讨的就在大会上检讨,从不留情面,保证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有效防止了重大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王鑫 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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