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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量化考评基层法院年度工作确保公正科学 规范有序
作者:王鑫  发布时间:2004-06-24 18:33:46 打印 字号: |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十区、四市、六县共20个基层法院,46个人民法庭,基层法院干警占该市法院人员总数的82%,去年受理案件数占该市法院受理数的87%。因此,成都中院一直高度重视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并通过较为系统、规范的制度,对基层法院的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引导基层法院建设有序和快速发展。2004年,该院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基层法院各项工作长效竞争激励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有效推进基层法院工作整体进步、平衡发展,在认真调研、反复征求意见并依据以往经验和法院实际,又制定实施了《成都市基层人民法院年度工作考评实施办法(试行)》,设立考评委员会,建立考评档案资料库,对各专项、单项及综合工作都实行量化考核,这从根本上克服了以往考评中的人为、片面因素,基层法院也普遍认为这样更为观客公正,能真正达到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目的。

  成都中院的量化考评一是内容翔实、重点突出。考评包括审判、改革、队伍、廉政建设、司法政务和其他工作共五个方面,达100多项,涉及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在分值的设计上,重点突出法院中心工作,其中审判工作占55分,其他为法院改革5分,队伍建设10分,廉政建设10分,司法政务和其他工作20分,并在实施办法的附件中详细列出具体的考评细则,以往凭印象、感觉、无量化指标的专项考评都予以取缔,从而真正做到规范、科学。二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按该办法规定,考评由中院考评工作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年中的专项、单项跟踪考评、半年阶段考评及年终的综合考评,都将按细则严格打分,并在全市法院公开通报,做到阳光操作。在考评设计上,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工作实绩,以审判工作为例,除保留结案率、上诉率、二审维持率等项目外,又增加了人均结案数、调解率、庭审规范化水平、裁判文书质量等考评项目,既突出了重点,又较为全面地考核了一个单位的工作成绩。三是对基层法院的表彰奖励和名次排列严格以年度考评总积分和各单项积分为依据,并在全市法院通报表彰,对年度总体排名情况,成都中院还将向各基层法院所在地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政法委等相关部门通报。目前,成都各基层法院都在按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规范而有序的争先创优活动也正在紧张进行。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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