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曲颖在全市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动员大会后接受记者采访,阐述了争创一流的现实意义、优势和条件、目标定位、具体措施和对实现我市“三最”目标的积极作用。他指出,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是市中院党组按市委对法院工作的要求,在深入分析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认真借鉴外地法院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要决策,市委非常支持,批准了市中院党组的报告。其意义在于:通过争创工作使法院工作成为展示成都文明、进步及良好法治环境的窗口,提升成都市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推进成都市两级法院工作的新发展,真正跨入全国先进法院行列。他指出,成都法院“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有一定的基础和优势,部分综合性工作或某些方面性工作已在全国居于前列,多项工作被最高法院和省高院评为先进。全市法院逐步培养出一批高学历的职业化法官队伍,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已占63%,近60人取得硕士学位,1人取得博士学位,另有6人正在攻读博士学位,今年又有5人通过了博士学位入学考试;几年来陆续选派近20名中青年法官赴美、英、法等国学习和培训。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都十分支持法院工作,争创工作具备良好的人才基础、组织保障和外部环境。曲颖院长指出,争创工作的总目标是:从2004年起用三年时间,通过建设一流领导班子、打造一流法官队伍、争创一流审判业绩,全面提升法院各项工作,使市法院的整体工作跨入全国省会城市中级法院先进行列,10个以上基层法院整体或单项工作跨入全国基层法院前列,为实现“三最”目标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7个方面的具体目标是:公正效率充分体现、服务职能更加突出、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观、职业化建设成效明显、改革和特色工作更具影响、法院管理实现高水平、信息化和物质建设实现新跨越。全市法院要按照上下联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思路,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出相结合、开拓创新与求真务实相结合、中院率先与基层法院联动相结合、立足自身与争取支持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了11个方面共50条具体措施。这些措施涵盖了从理念、制度到操作的各个层面,如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服务职能、构建审判管理体系、落实司法为民、加强队伍建设等等。同时什么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达到什么要求、什么时间完成,都作了明确界定,争创目标将会如期实现。有记者问:法院争创一流比公安、检察机关稍晚一些,是法院本身启动晚,还是之前作了大量工作。曲院长回答:在动员大会之前,我们组织了6个考察组,先后到全国23个中级法院、12个基层法院和1所法学院校学习考察,形成了6份考察报告,同时反复论证各方面的意见,才有针对性地制定了50条创一流的措施。因此法院创一流是在进行实践考察后的慎重决策。
(责任编辑:袁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