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真正把“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落到实处,该院在去年案件评查的基础上,着力构建案件质量评查体系,解决了在审判质量的考核上考评体系不系统、评审标准不一以及考核指标相对软化、案件评查随意性等问题。在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下,该院案件质量明显提高,案件评查工作步入规范化、标准化的良性循环轨道。今年上半年共评查各类案件976件,一类912件,占93.4%,二、三类卷占6.6%。 错案一件,已转审监庭再审。975件案卷已全部归档。
具体工作做法:
一、 成立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亲自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小组下设办公室,评查办公室是全院性的常设工作机构,评查成员由各业务庭、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
二、 统一编号、统一评查、统一眷录。全院各类案件在评查前,由工作人员将每庭案件统一分类编号,之后打乱顺序,统一给评查人员分配被评查案件,使每个评查人员都有可能评查到除本庭外的任何一个业务庭室的案件,既防止作弊现象发生,又让各单位负责人全面了解其他庭室案件质量情况,达到取长补短、互为学习的目的。评查时,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量化任务,责任到人。评查人员对评查案件逐一填写评查登记表,合理打分,提出罚分或罚款理由;然后由工作人员统一眷录,并将原始评查记录封存。该办法消除了部分评查人员“不敢评、不敢罚”的心理顾虑,而且起到了真正的保密作用。
三、 互查与抽查结合,增强评查工作准确性。评查人员互查案件同时,党组成员全部进行案件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10%。抽查一方面对案件评查登记表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核实,一方面对未评出问题的卷宗或平常工作不够认真、严格的个别评查人员所评查案件重新评查,决不让一个有问题的案件“溜”到档案室。
四、 反馈评查信息,各单位进行核实。将统一眷录的评查情况逐庭逐案反馈,各单位或案件承办人员对评查意见有不同看法和异议的,由工作人员对异议内容重新核对,属评查不准确的及时纠正,异议不成立的维持原评查结果。
五、 召开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案件评查扣罚情况。评查办公室将评查情况及各单位对评查案件异议情况逐案汇报,由院长办公会议统一决定对评查案件的扣罚。并再次通知各单位,通报情况,对有异议单位,对异议理由再次提交院长办公会处理。
六、 通报评查情况并落实奖罚。评查办公室将全院案件评查情况进行整理,梳理出案件共性和个性问题,在全院干警 会议上通报,并提出案件办理和卷宗整理的规范、合理意见,杜绝类似问题在下一次案件评查中再次发生。严格落实将罚制度,对问题较多的单位给予处罚,并奖励案件质量高、卷宗质量优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七、 纠正案件问题、归档。案件评查结束及处罚情况确定后,凡评查出问题的案件由各单位负责人将案件领回,能够纠正、补正的,坚决纠正。纠正后的案件和其他案件经评查办公室统一加盖“案件已评查,准予归档”,粘贴封条,统一归档。未经评查案件,一律不准归档。
八、 统计评查信息,建立业绩档案。评查工作最后一个环节是由评查办公室与政治部将各种案件评查数据进行统一、分类整理和计算分析,将每个法官的评查情况归入法官业绩档案,为年终综合考核及评先、评优、晋级、晋职提供重要依据。
几点经验:
一是建立一体化评查考核体系。以往工作中,法院案件评查考核分散进行,考核项目零敲碎打,考核体系不完整、不连贯等。如纪检监察主持的错案评查、年终市院组织的“三优评查”以及每年根据各种活动安排进行的案件评查等等,由于时间不统一,评查内容交错进行,致使案件评查工作没有系统性,不便于提高办案的整体水平。为此,该院以系统的眼光、整体的思维,把事关办案质量的要素尽可能的概括进来,通过对卷宗质量、案件质量、发还改判进行细化,将各类案件评查中可能涉及到的内容都统一纳入考核范畴,构建一个完整的、全面的目标考核体系。一体化评查考核体系是一种“以逸待劳”的评查方法,案件经过一次性评查彻底解决案卷中的所有问题并且及时归档,解决了案件评查中“翻烧饼”现象。
二是细化评查标准,由软指标考核转为硬指标考核。鉴于考核指标的不固定、不明确及随意性可能造成考核标准的不统一、考核结果不客观等问题,我院总结既往评查中检查出的各种问题,明细案件评查中程序和实体方面的具体内容,去年制定了《案件评查办法及标准》,统一的考核标准。案件评查分为案件评查办法、各类案件装订及其他工作共同标准、民事案件评查标准、刑事案件评查标准、行政案件评查标准、执行(非诉行政案件)案件评查标准等七大类100项内容,并且在评查办法及标准上附各类案件装订顺序和要求,对受理、送达、庭审、宣判等诸环节逐一规定了评查项目,对照检查。通过分类考核制,实现了软指标向硬指标的转变,让法官在办理案件和装订卷宗上具有非常强的操作性。
三是评查采取一年两次、随查随归档方法,杜绝“烫剩饭”现象。以往工作中由于评查没有形成一定的制度,法官办理案件后,案卷长滞留手中不及时整理归档,甚至出现档案遗失现象。根据评查办法,该院全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评查当年度或季度的所有审理、执行终结的案件及中止案件、发还重审、改判案件。案件评查中,凡能纠正或应纠正的问题进行纠正后,随即归档。这样既使案件评查与年终考核挂钩,又堵塞了档案管理中的漏洞。
四是案件评查考核是法官业绩的重要组成部分。案件评查不是仅仅为了挑毛病,而是为建立法官业绩档案提供重要的数据信息。为了对法官的考评形成链条,使考核更综合、全面、公正,该院建立了法官相关业绩档案。案件评查中的各项数据和信息是法官业绩档案的“硬件”:一是案件数量,包括年收、结案数、与本庭室人均结案数的对比;二是质量评估,包括超期、发还、改判、再审案件数,调解率、上诉率、发还率、改判率及与院平均上诉、发还、改判率的对比。评查信息能够快捷直观地反映法官多年的、多元的考核结果,使法官的业绩既有年度间的纵向对比,又有本年度的横向对比,由此对法官的业绩作出的综合考量也更全面、更科学、更有说服力。因此全院干警参与案件评查的积极性高,有效地防止了评查走过场,并建立了较为科学的法官综合考评制度。
五是领导参与是做好评查工作的核心。一项工作或者是一项制度,如果没有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都将会成为一种摆设或装潢。案件评查更是如此。为此,该院党组在“制度建院”的总体思路下,又明确了“以案件评查为载体,抓质量、促公正、树形象”的工作方法。一是认真制订《案件评查办法及标准》。为制订切实可行的评查办法,王院长多次召开部分庭、室负责人座谈会,共同想办法、出点子。评查办法出稿后,院长亲自把关,逐条对照有关法律,确保评查办法既不超越法律、法规,又能堵塞审判实践中的各种漏洞。二是案件评查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亲自担任,并且将案件评查置于党组统一领导下,通过党组会、院长办公会、院务会指导、落实案件评查工作各个环节工作。三是党组成员亲自参加案件评查工作。每次案件评查时,各党组成员一律不准请假,和所有评查人员一样,亲自看卷、抽查卷宗、及时解决评查中出现各种问题,案件评查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同时在院干警中树立了党组务实、求是、开拓、进取的良好作风和形象。
两点启发:
一、 一年多案件评查工作的动作,该院案件质量明显提高,但对案件评查办法和标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不断完善和修订评查办法和标准是每一次评查工作后的一项任务,不久前,该院针对上半年评查情况又下发了〈案件评查办法的补充规定〉,力求案件评查工作尽善尽美,真正成为一项持续性的工作机制。
二、 与案件质量提高不相平衡的,该院法律文书制作质量相对较低。为此该院准备在下半年开展裁判文书评比活动,把对法律文书的评比从案件评查中分离出来,更好地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质量,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征求各单位意见。
质量评查考核体系的运行,有助于通过考核去培养、去激励法官的进取心和创新意识,从而督促干警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上,使该院审判管理整体进入了良性循环。
(来源于:河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