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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举办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培训会
作者:段平/文 王鑫/图  发布时间:2004-11-12 14:52:56 打印 字号: | |
  11月9日至11日,成都中院举办了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培训会。会议总结了二○○三年底至今年十月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验,分析了形势,明确了任务,研究探讨了全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能力建设和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的措施。

 成都中院纪检组组长杨文军在会上指出,去年底以来,全市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与要求,紧密结合“司法公正树形像”、“争创全国一流法院”等活动,与时俱进,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发挥教育防范作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性得到进一步提高;注重创新办案工作方式和方法,查处违法乱纪案件的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大;注重司法为民的实际效果,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纠正;注重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注重机制创新,构建内部监督制约长效机制工作得到进一步拓展;注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注重当前法院纪检监察队伍的人员特点和工作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提高。她强调,在今后一段时期里,全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把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纪检监察队伍的综合能力,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适应维护公正与效率的需要,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当前要着力提高“四个能力”,即: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努力提高把握形势的能力;始终保持党的领导,努力提高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始终坚持综合治理,努力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始终坚持制度创新,努力,提高科学管理的能力。

 成都中院分管纪检监察的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毛善贵代表党组对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六项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落到实处,这六项机制包括:执法监督制度;定期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廉政谈话制度;案件查办制度;检查督导制度。要高度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做到“六个结合”:强化职业道德与增强忧患意识相结合;审判作风建设与司法为民相结合;反腐倡廉与落实公开审判制度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廉政与勤政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二是加强领导和协调,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纪检监察部门要自觉接受常委、纪委和上级法院监察部门的组织领导和业务领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公正与效率的实现。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强调作为法院系统的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促进改革发展、服务审判、维护司法公正的全局来研究纪检监察工作,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高度来谋划纪检监察工作。

 成都市纪委副书记陈开经莅临大会并讲了话,他就如何提高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提出了几点要求,首先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把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深入。其次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三要坚持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新路子。

 成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曲颖到会作了重要讲话,他对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和成绩作了充分地肯定。认为有以下特点:一是观念有了很大转变。过去在教育和制度上作了很多工作,今年在案件查处上加大了力度,使两级法院的反腐倡廉工作得到了长足进展。二是抓住了重点,在权力制衡上下了功夫。对审判权、执行权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制约,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同时,对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希望。

  成都市政法委副局级纪检员赖忠平、市纪委一室主任张勇、成都中院机关党委书记张宝珊出席了会议。会议从纪检监察的性质、信访、案件办理和督查回复等方面进行了业务培训。
责任编辑:段平/文 王鑫/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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