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青羊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会议在该区法院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志军、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胡远萍、区法院院长杨路、副院长胡勇、区司法局陈晓云、副局长任小琳,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政法工作的负责人和司法所所长参加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志军、区法院院长杨路在讲话中,进一步阐明了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大意义,并就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有关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按照计划,青羊区此次将选任40名人民陪审员。为了加强对此次选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选任工作的圆满完成,该区在区法院设立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办公室(以下简称选任办公室),由区法院和区司法局选派人员组成,区法院副院长胡勇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选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以及日常事务性工作。同时,为方便群众和尽可能扩大选任范围,区法院在2月2日的《成都商报》上刊登选任公告;各街道办事处也将在各自所辖的社区内张贴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公民均可到各街道办事处所设的报名点或选任办公室报名参加人民陪审员选任。
责任编辑 黄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