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省法院司法行政工作会上,市中院被省法院授予“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金牛区法院、彭州市法院分别被授予“全省法院装备管理先进单位”和“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一年来,市中院在加强财务管理、物资装备管理、信息化建设、“两庭”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基层法院诉讼收费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二是建立健全枪支弹药规章制度,签订责任书,保证枪支弹药在各个环节的安全,不断创新车辆、服装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车辆管理受到了市政府通报表彰;三是巩固、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加强公文和案件的网上流转,推动档案管理信息化、案件流程管理电子化、司法统计网络化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化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外网和内网网站,进一步增强司法的透明度,大力宣传法院;四是抓好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的建设工作,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开展“两庭”建设达标活动,目前全市法院已建成布局合理、设备先进的审判法庭21个,人民法庭41个。
(责任编辑:陆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