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苦心巧安排 竭力维护双方当事人利益
2005年4月,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寄到了市中院曲颖院长的手中,来信人是台胞刘骥、美籍华人吕小林,信中表达了他们对市中院法官尽心尽力审理、执行案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公正司法的诚挚谢意。
台胞刘骥、美籍华人吕小林根据成都仲裁委调解书向市中院申请执行成都市国信实业有限公司等欠款250余万元一案。在受案后,市中院执行局法官周旭、郑洪烈高度重视,全面熟悉案情,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了解到被执行人有一处土地正在进行挂牌出让,为防止资产流失,立即通知交易中心暂停了该土地的挂牌交易,并查封了该土地。冻结并停止交易后,被执行人认为该土地有20258.28平方米,其价值接近2000万元,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尽快执结案件,同时又要考虑被执行人具体困难和合理要求,周旭、郑洪烈两位法官在通知申请执行人,告之其被执行人资产已被控制,使其放心的同时,又向申请人详细介绍了法院执行案件的全部程序规定,作到透明,使其对法院的执行放心。在此基础上不厌其烦地将案件资产的详细情况予以介绍,让申请执行人对债务人的现实困难和资产情况有所了解,使其掌握相应案情,便于双方交流与理解,以达到维护双方当事人利益的目的。另一方面,他们又多次同被执行人谈话,宣传法律规定和法院执行程序,使债务人认识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争取其积极配合法院工作,理解法院公平、公正、公开执法,依法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利益的责任和义务,消除其疑虑。
考虑到该土地查封前,被执行人已在国土局交易中心进行了交易,前期工作并取得了一定进展,如果中断交易,既耽误了时间,又使取得的进展付诸东流,既影响执行的法治、社会效果,又损害了被执行人的利益。为取得“三赢”,做到既依法办理案件,又尽力维护双方当事人利益,在做好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的思想工作及法律权利义务宣传的同时,周旭、郑洪烈两位法官于2004年12月多次赴市国土局土地交易中心,全面介绍案情,协调准许继续挂牌交易,同时明确其交易价款必须先划到成都中院帐号后才予解冻。既及时启动资产处置程序,又使交易中心成为一道对资产变现的监控程序,同时利用交易中心信息量大等专业优势,启动了处置程序。通过启动该处置程序,使申请人看到了收回案款的现实希望,又使被执行人打消了“土地被拍卖,公司受影响”的“财名两空”的顾虑,主动配合法院工作。这样做既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执行成本,提高了执行效率,又在客观上取得了法院、双方当事人“三赢”的效果,执行获得巨大成功。双方当事人对该案的执行结果均表示满意。特别是申请人台胞刘骥、美籍华人吕小林写来感谢信,对周旭、郑洪烈两位法官在执行案件过程中,耐心细致为当事人考虑,用苦心竭力维护双方当事人利益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能力予以了大力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