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8日至29日,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在都江堰市圆满召开。省法院文敬副院长、市中院曲颖院长、毛善贵副院长、王建新副院长、刘楠副院长、省法院李学斌庭长、市中院相关业务庭、室主要负责人、各区(市)县法院主管院长、民二庭庭长及部分审判业务骨干共计1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深入贯彻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市委十届四次全会及全省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明确提出以“争创一流”活动为契机,全力推进民商事审判能力建设,为构建和谐成都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精心策划,严密部署,实现会务工作新突破
为了切实保障此次会议顺利进行,民二庭提前部署,充分准备,在办公室、司行处等部门的紧密配合下,注重现代管理手段的运用,结合会议实际情况,从选址到会议代表住宿、就餐、合影、会议就座等各个环节均制定了细致的会议指南和实施方案,从而有效提高会务组织效率,缩短了会议筹备和组织周期,确保了会议所需的各项服务能够及时到位,使会议的会务工作实现“规范、严谨、高效、创新”,会场秩序井然,后勤保障充分得力,从而保证了会议议程如期、按质完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深入调研,有的放矢,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
以召开一次务实的审判专业会议,解决当前全市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从去年4月开始,民二庭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题调研小组,通过召开业务指导片会、逐个阅卷、集中阅读裁判文书等实证分析方法,广泛收集第一手材料,通过认真、细致、全面、深入的调研活动,运用图表分析、数据汇总等科学统计方法,选择典型案例,对当前民商事审判在适用法律、文书制作和改发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评估,梳理总结,形成三篇调研材料,总数达6万余字,即《当前民商事审判有关适用法律问题的参考意见(一)》(讨论稿)、《2003年以来全市民商事裁判文书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意见》、《成都市法院民商事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现状调查及思考》,其内容丰富翔实,贯穿民商事审判工作全过程,分别从动态法律适用、静态文书载体、以及理性重视改发案件三方面,针对我市民商事审判工作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难点、热点问题,认真分析并提出指导意见,及时地将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成果、经验总结转化成调研成果,并指导审判实践,为我市民商事审判工作的进一步开拓提供了积极支持。
三、广泛参与,充分论证,拓展审判工作新思路
此次参加会议的,除了市中院民二庭及全市20个基层法院民商事审判的主管院长、民二庭庭长外,还有一批来自民商事审判工作第一线的审判业务骨干,他们不仅理论功底深厚,还结合自身在长期审判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经验,为积极推进我市民商事审判能力建设出谋划策,成为此次会议的一大亮点。主题报告会后,全体与会人员以分组讨论的形式,对会议主题报告和提交会议的三份调研材料进行了热烈深入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王建新副院长的报告主题鲜明,主旨明确,三份调研材料务实及时,针对性与实用性强,符合我市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客观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代表们集思广益,畅所欲言,对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在审判工作中的实际运用,“三个效果统一”的衡量标准及辩证关系,裁判文书改革等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拓展了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思路。
四、内容务实,点面结合,开创审判工作新局面
此次会议不仅是针对未来工作的部署安排会议,也带有业务指导的性质。会上,市中院曲颖院长、省高院文敬副院长先后作了重要讲话。市中院曲颖院长在讲话中对过去两年全市民商事审判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并全面分析了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强调民商事审判必须与社会经济相适应,各级法官应该具备强烈的危机感和使命感,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抓住机遇,改进工作,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民商事审判工作才能紧跟时代的发展步伐,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省高院文敬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各级法院要树立先进的司法理念,特别要处理好法律公正与客观公正两者的关系,切实保障合法权益,明确审判案件的最终目的:案结事了,化解矛盾,最终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协调统一。从宏观方面来看,两位院长的讲话与会议主题报告,总揽全局,高瞻远瞩,重在把握全市民商事审判能力建设的总方针与总脉络,为今后进一步完善民商事审判工作提供指导思想和原则。从微观上来看,会议还就两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裁判文书等问题提供了内容详尽的调研材料,各与会人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就如何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进行交流,沟通,这一举措重在通过调研与论证相结合的方法,切实解决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客观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最终实现推动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能力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