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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荣获2005年度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作者:本院研究室  发布时间:2005-08-12 15:41: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市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2005年度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今年以来,人民法院报驻成都记者站及研究室王鑫个人的上稿量继去年在全国法院中首次进入前十名之后,今年在全国法院中又进入了前三名。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及人民法院报社的表彰决定,授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度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人民法院报社驻成都记者站被评为全国先进记者站,王鑫被授予全国法院优秀记者称号。同时被授予2005年度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还有彭州市法院。

                             责任编辑 陆倩
责任编辑:本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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