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树立司法权威,倡导社会诚信,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加大执行力度,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定义务,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成都中院依据最高法院的相关要求,经过两年多的论证、精心筹备,建立的被执行人信息公示系统将于明日(19日)正式启动,并通过成都法院网(http://cdfy.chinacourt.org)中的被执行人信息公示系统栏目对外发布,首批公布的执行案件有1300件,新收案件还在逐步录入发布,届时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就可通过成都法院网和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网实现网上查询。据悉,此举在四川还是首次。
几年前,成都中院就以在报刊上曝光“老赖”的执行方式,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但因信息不全面、披露时间短暂等因素,达不到深度震慑的目的。这次启动的公示系统,将通过对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布的方式,将其不履行义务的信息公之于众,这对所有与被执行人发生生产、经营、生活等交往的人们将起到风险提示作用,也便于人们在网上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全面压缩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和消费空间,产生持续威慑效力,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
为此,成都中院专门制定管理办法,对公示的对象、内容、信息的变更及撤销等都做了详细规定。依照该办法规定,公示对象为生效法律文书和其他有执行效力的文书确定的债务人及案件经执行后仍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的债务的担保人。公示内容为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执行案号、案由、依据、申请人名称、申请执行标的等,案件执行中若出现新的情况需变更信息内容的,法院将及时变更。同时,对公示内容的撤销情形作了严格规定,只有被执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被执行人部分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经法院审查同意的,才能从网上撤销。
此公示系统的启动,也利于执行联动机制的形成,便于工商、出入境、车辆、房产等政府管理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协同人民法院,共同对被执行人采取措施,共同对被执行人进行制约,形成震慑合力。
被执行人信息公示系统目前是在成都中院试行,在取得一定的经验并待两级法院网络逐步连网后,将有序的覆盖到全市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