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院分两个片区先后在武侯区和新津县召开了2005年上半年全市法院民事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分析会。市中院民一庭、各区县法院分管院长及民庭庭长参加了会议。会议在详细总结上半年全市法院民事案件改、发整体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导致民事案件被改、发的原因,认为一是部分审判人员的责任心有待加强,程序意识有待提高;二是审判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而相关法律规定不明确,导致执法尺度不统一。会议就如何进一步提升民事案件审判质量、从根本上降低改发率进行了探讨,并就基层法院反映的有关法律适用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广泛交流。会议明确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中院与基层法院的业务交流制度,尤其注重坚持以月报的形式对审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疑难问题进行交流。
(责任编辑:韩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