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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达国家一级
作者:本院政治部  发布时间:2005-12-15 14:35:25 打印 字号: | |
  近日,省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达标考评小组对市中院干部人事档案申报国家一级标准进行了检查验收。考评组按照中央、省、市委组织部门对干部人事档案实施目标管理工作的要求,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抽查档案、集体评议等程序,同意市中院97.9分的自评分,并为市中院加计1分,评定干部人事档案得分为98.9分,在全省政法系统中干部人事档案率先达到国家一级标准。据悉,市中院干部人事档案达到国家一级标准是全省政法部门第一家。

考评小组认为市中院党组对档案工作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材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贯彻落实较好;干部档案室硬件设施齐全、符合要求;干部档案的信息化程序较高;档案管理人员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责任意识强。这充分反映了分管院领导及政治部、干部处领导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考评小组表示将把市中院达标情况向中组部汇报备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考评小组指出有的干部履历表未签名,干部的工资表人事局未签意见和审批时间,需要进一步改进。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建新表示,今后在干部档案管理中要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查问题、找差距、明确工作方向;二是抓业务、搞培训、提高管档人员素质;三是进一步加大干部档案信息化的力度,提高干部档案的使用效能,为“创一流”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责任编辑:韩立)
责任编辑:本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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