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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先进性教育承诺目标全部兑现
作者:党办  发布时间:2005-12-30 09:02:52 打印 字号: | |
  12月28日,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建新同志就市法院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向社会公开承诺目标兑现情况,在市委召开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五项承诺·大回访”新闻发布会上,接受中央、省、市等各大单位新闻媒体采访。

  记者问:市法院“司法为民” 公开承诺目标,“执行难”这个老问题,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是否改变,有什么具体措施,是否兑现。

  王建新副院长首先向媒体记者回答:我院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向社会公开承诺目标,已全部兑现。

  王副院长在回答中指出:“司法为民”公开承诺总目标是: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方便群众诉讼,节约诉讼成本,注重化解矛盾;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加强软件、硬件建设,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提高队伍素质,促进公正司法的规范化建设,实现公正与效率主题。

  公开承诺的具体目标有三项:一是落实司法为民,切实便民利民。在全市两级法院同步实行互联网预约、电话预约和双休日立案;完善诉前指导制度,改进电子触摸屏信息查询功能,坚持免费提供诉讼指南;积极落实诉讼费的减、免、缓制度及指定辩护人制度,开通青少年维权电话;基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60%,市中院达到30%;制定实施《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立的实施意见》;出台《关于法官判后释疑的若干意见》。二是强化案件质量,保障司法公正。完善《案件质量检查评价办法》配套制度,将评查结果运用到法官业绩考核、年度目标考核以及廉政考核中;探索执行裁判权和执行实施权相互协调和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规范庭审活动,接受人大的视察;全面推行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条文全文,增强问述说理性,同时制定文书简化制作办法,提高文书制作效率;出台《示范性案例评审办法》,统一司法尺度。三是建立司法化管理模式,提高审判效率。完成全市法院局域网络建设、广域网建设,实现案件、公文网上流转、电子档案信息化管理、司法统计数据网络化;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建立统一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包括评估、拍卖、查封、扣押等执行手段在内的规范化运作制度。

  王副院长在回答中指出:为实现“司法为民”公开承诺目标而采取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今年6月成立了市法院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办公室,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坚持“领导接待人民群众来访日”制度,坚持五公开制度(立案、庭审、审判文书、办案质量评质标准及执行、减、假案件、再审案件等听证制度),在全市法院实行互联网预约、电话预约立案和双休日立案制度,制定实施《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立的实施意见》、《关于法官判后释疑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全市基层法院推广和完善民事速裁机制的若干意见》、《裁判文书简化制作办法》等,5月1日开始实施《示范性案例评审及公布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检查评价办法(试行)》、《案件质量检查评价标准(试行)》,修改《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等。

王副院长指出:今年,我院院长接待日接待来访群众347人次;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席义方、刘永顺、张宗源等领导及304人(次)人大代表对39件案件庭审活动的视察,庭审司法礼仪工作受到好评;立案庭通过互联网预约的52起,电话预约和咨询、查询共352条,为当事人提供了便捷、及时的诉讼辅导和查询服务,得到当事人的好评;共对400余名当事人、357件案件及时实施了137.6万元诉讼费的缓、减、免,刑事案件指定辩护人158人/次,社会效果明显;发放诉讼指南15种,日发送量200套;共完成质量案件常规评查336件,重点评查127件,裁判文书评查849份;全市法院已报送质量案件评查案例91件,初评79件,经审判委员会确认公布13件;市中院共受理各类一、二、再审案件13265件,审结11377件,结案率85.77%。

  王副院长在回答“执行难”这个老问题时指出:今年我院为解决“执行难”,采取执行裁判监督权和执行实施权分离,成立执行裁判监督庭,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等具体措施。先后制定了《执行裁判监督工作规则》、《执裁庭办案规范》、《执裁庭听证规则》、《执行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实施办法》等规范。即执行裁决案件和执行监督案件的处理从初审立案→审理→合议→结案→归档,制定了具有操作性的规程,使正式立案审查的每件案件落实到人,限定审理期限,改变了过去执行裁决和监督案件没有统一规范、随意性较大的现象。听证规则的制定和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处理,实现了执行中重大裁决事项的公开和透明。同时,为保证上述制度的有效运行,我院结合实际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以制度强化管理,以管理规范工作。改革和完善执行工作程序,专门制定了《随机确定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审计、评估及拍卖机构摇珠规则》、《鉴定、审计、评估、拍卖、变卖及抵偿流程管理办法》,有效地规范了执行环节的委托行为,建立了执行机构与中介机构的隔离带,形成了良好的执行管理体制和执行运行机制。

  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不仅是人民法院建立执行威慑机制,构筑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也是“诚信成都”和成都市政府建立的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案件的执行依据、执行案号、执行案由、申请人、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等信息的采集汇总,可以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流程和执行行为,推进执行统一管理工作,加强执行工作日常管理,提高执行效率。

通过该系统,既可以查询到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又可以于今后在网上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从而对被执行人形成震慑,敦促其履行义务。通过网络手段将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信息公之于众,对所有与被执行人发生生产、经营、生活交往的人们将起到风险提示的作用,全面压缩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和消费空间,最终必将对推动和谐社会、诚信社会的构建起到重要作用。目前,该系统已经通过互联网上的“成都法院网”面向社会公开运行。

  今年,我们在执行案件中加大了对“烂尾楼”清理、处置的执行力度,抽出了我院三分之一的执行力量,组成了4个专案组,专办“烂尾楼”案件。到目前为止,由我院执行的19个“烂尾楼”中,已有李家沱综合楼、青羊横街小学综合楼等6个“烂尾楼”竣工或拆除重建;京都大厦、上河城等4个“烂尾楼”已经复工;富临商住楼、华昌综合楼、华帝大厦等3个“烂尾楼”相继成功拍卖;精图大厦正在变卖处置中;江波华城、深圳大厦等5个“烂尾楼”已进入处置程序。通过我们的努力,推动了“烂尾楼”的复工,盘活了大量的沉淀资产,改善了我市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形象。

  王副院长特别指出:我院委托成都艾客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拍卖“江波华城”商品房销售式拍卖现场会,12月18日、21日、24日在市法院大法庭如期举行,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这次“江波华城”商品房销售式拍卖现场拍卖会,在全国法院系统是首例大规模采取司法销售式拍卖方式处置涉诉房地产。李之权等9位市人大代表和储安戈等2位市政协委员现场监督后认为,市法院委托公开竞价拍卖是非常好的举措,很公正,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很好,使国家减少了经济损失,国内众多媒体对此次拍卖作了宣传报道。

  王副院长最后指出:全年累计实现执行标的34亿元。
责任编辑: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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