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铸就伟大
——女法官李洪芳同志先进事迹
李洪芳同志,女,重庆市江津县人,1952年9月9日出生,汉族,1971年10月参加工作,199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10月至1985年8月在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邮电局工作。1985年9至1998年9月在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1990年起始任办公室副主任。1998年5月至今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任助理审判员至今。其中,1998年5月至1999年2月在信访组工作,1999年3月至2001年5月在立案组工作,2001年6月至今在信访组工作。共处理来信来访1.6万余件。因工作成绩突出,李洪芳同志先后被成都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优质服务标兵”、“信访先进个人”,被市法院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公仆等称号。
无怨无悔的好法官
甘于清苦,甘于忙碌和劳苦,甘于像小草默默地、默默地奉献。这是接触过李洪芳同志的人的普遍感受。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李洪芳同志心中时时刻刻想着人民群众,念着如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将自己对人民群众的衷心热爱和高度责任感化作无穷动力,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忍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苦,但是,她无怨无悔。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海拔高达4 510米,年平均温度零度以下,人们常用“山高不长草,风吹石头跑,6月间还穿羊皮袄”来形容该地区恶劣的气候环境。但是,基于对审判事业的无比忠诚与无限热爱,李洪芳同志在此一干就是13年。1992年的冬天,其陪同普琼院长到西三县检查工作,刚走出那曲几十公里,由于积雪太厚,在大草原上无法找到自然形成的道路,车掉进一个大坑,丰田车的挡风玻璃破碎,院长的脸被玻璃划破,其余三人虽无大伤,但零下20几度的茫茫大草原让她们经历了生命极限的考验。但是,就是在这样的时刻,作为女同志的她还未忘记用汽车喷灯为同行生火做饭。就是在这样的恶劣环境下,李洪芳同志依然毫无怨言,公正执法、秉公办案,办理了一件件案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更维护了法律的尊严。1996年冬天,在承办青海省国营格尔木农场物资供应站与西藏那曲地区建筑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中,需要到格尔木调查取证,火车在烽火山口和唐古拉山口时,两次差点车毁人亡。而且,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受到那曲地区地委行署、检察院等机关的多方关注。156名西藏那曲地区建筑公司职工还联名给法院写信,声称将到法院静坐,个别人还打电话威胁李洪芳人身安全,甚至该公司副经理等人还开着拖拉机到其家中,要求李洪芳同志手下留情。李洪芳同志毫无惧色,义正辞严地说:“在法律面前没有人情可言,我们一定公证办案。”该案经过承办人艰苦、耐心、细致的工作,最后以调解结案方式结案。为了扩大办案效果,李洪芳同志克服病痛,还多次到西藏那曲地区建筑公司介绍案情,对广大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在会议现场,她突然鼻血长流,但是她并未因此而退缩,而是直至会议结束。广大职工被她执着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该案更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1998年10月,李洪芳同志调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从雪域高原走来的她,具有如冰雪般晶莹剔透的品质,更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为使自己尽快熟悉信访工作,她虚心向同志们学习,刻苦学习信访业务知识,很快适应了信访工作的需要。在信访接待工作中,她积极主动,任劳任怨,工作不分彼此。在人少信访量大的情况下,主动挑重担,积极配合其他同志圆满完成信访工作任务。她说:“选择了法官职业,就选择了无怨无悔。”七载春秋,她所在的信访接待室,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立案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连续多次被成都市委、市人民政府、市人大授予“信访先进集体”“精神文明示范窗口”,她本人也被授予“优质服务标兵”光荣称号。
春风化雨的好法官
耐心细致、热情礼貌,如春风般的温暖,这几乎是所有当事人对李洪芳同志的共同评价。正是凭着特有的亲和力和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李洪芳同志让一个个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满意而归,树立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信访接待窗口,直接面对申诉及上访、缠访的当事人,少则几十人,多则百余人。有时一个集团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就多达百余人。这些当事人由于大都有败诉经历,情绪普遍激动,处置稍有不当,将会直接影响法院的形象。在此重要岗位,李洪芳同志拥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以自己的实际行为践行着“三个代表”和“司法为民”重要思想。仅四年半时间,就接待来访8 500余人次。还成功处理了蛇口泰山、东洋集团、国际大都会、省房地产公司、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等集团申诉案件。经她和其他信访人员说服息诉的就有双腿均致残、仅能爬行的上访老户余淑芬、上访老户李忠等。
2005年9月1日(星期四)上午,市中院立案庭信访接待室正常接待群众来访。11时许,王素群(女,77岁)来到本院信访大厅门口,尚未进入信访接待室,便将自带绳索挂在大门把手上欲图自缢,李洪芳同志及其他信访接待人员反应迅速,立即耐心开导和说服,王素群情绪逐渐稳定。王回到家中后,李洪芳同志及其他信访工作人员又与其电话联系,继续做工作,希望王依法通过正当法律程序解决问题,不要采取过激行为。此事件由于发现、处理及时,避免了一起重大信访事件的发生。
如亲人般的好法官
李洪芳同志在信访工作中,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文明、热情、耐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受到来访群众的普遍好评,为我院“优质服务示范窗口”作出了积极贡献。最难能可贵的是,今年,其身肩重任,两赴北京做接待工作。在京工作的日日夜夜,其如亲人般照顾进京上访人员的生活,耐心做这些人员的息诉工作,圆满完成了组织交付的任务。
特别是今年三月,在召开全国政协、人代会期间,李洪芳同志受党组织指派,赴京配合成都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办搞好“两会”接待工作。她作为党员先进性教育临时党支部副书记,处处以身作则,积极配合临时党支部书记搞好学习讨论,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工作中主动挑重担,经常冒着严寒到国家信访局、天安门广场执行任务。对进京上访人员总是热情接待,耐心开导,生活上给予无微不至关心,还熬夜守护上访人员,毫无怨言。如彭州市天彭镇进京上访人李维芳(女)是一个残疾人,由于行动不便,给她日常的生活带来了困难。李洪芳同志见其全身有如碳灰般脏黑,立即行动起来,不怕脏、不怕累,认真为她洗澡、梳头,后又打来饭菜,耐心开导李返乡解决问题,李维芳感动万分,愉快地同当地干部返回四川彭州市。由于李洪芳同志在远离本单位的情况下,严格要求自己,工作积极主动,给信访人员以亲人般的温暖,出色地完成了进京接待任务,受到成都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办领导的肯定以及书面通报表扬,为人民法院争得了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