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栏目: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四川省高院在成都龙泉驿召开研讨会 专题研讨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问题
作者:王鑫 廖文全  发布时间:2006-03-20 09:48:56 打印 字号: | |
  3月16日至17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成都龙泉驿组织研讨会,专题研讨“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问题”,四川相关中院及基层法院一线资深法官20余人参会进行座谈交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的进步及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思想观念等与以往相比发生了巨大变化,离婚、再婚率较以往明显增多,随之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大量出现继父母、继子女的现象及问题,涉及此方面的案件也随之迅猛增长。

由于我国婚姻法仅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这过于简略,也太原则,现实中的情况又是千变万化,与以前不同的是有相当一部分继子女还是由亲生父亲或母亲继续提供抚养费用等,因此在亲属关系确认及与此相关的财产继承、抚养、赡养等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愈来愈突出。而四川省高院此次就是对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性质、特点、种类,继父母子女之间抚养、赡养关系的构成条件及法律后果,继父母子女与养父母子女关系、生父母子女关系的区别等问题进行研讨,目的就是要通过座谈交流来总结审判经验、理清相关法律关系、统一认识,以便更好地服务和指导审判,确保此类案件能得以公平公正的处理,较好地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通过研讨与会代表认为,为维护家庭生活和家庭秩序,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当前应当加强对继父母子女关系深入研究,并以立法或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以统一裁判尺度,确保审判的社会效果,发挥该项制度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王鑫 廖文全

友情链接

  • 中国法院网
  • 人民法院报
  • 四川法院网
  • 北京法院网
  • 中国民商法律网
  • 北大法律信息网
  •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