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再审调解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再审调解工作,努力做到再审息诉服判,4月27日和28日,成都中院在郫县召开了全市法院再审调解培训交流会。全市法院审监庭骨干法官共70余人参加了这次培训交流,成都中院院长曲颖、副院长胡建萍及省高院审监庭副庭长彭远富、审判长邓启斌到会进行指导。
这次培训交流会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再审调解的意见》,提高对再审调解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强化加强再审调解、做好息诉服判工作执法理念;通过培训和交流,交流再审调解经验,探索再审调解规律,汇集再审调解智慧,丰富再审调解技能,提高再审调解司法能力。
成都中院院长曲颖指出,全市法院一定要牢固树立“案结事了”的执法理念,以案结事了、彻底解决纠纷作为再审的最高目标,加强再审调解工作。要下大功夫提高全市法院的再审调解率。不能简单办案、机械办案,就案办案,判完了事,必须着眼于和立足于解决纠纷,做到案结事了。要配齐配强审监干部。基层法院的审监庭要配齐一个合议庭;审监庭干部要有高的素质,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有调解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把“案结事了”、解决纠纷这一理念贯穿于我们再审审判的全过程。
成都中院副院长胡建萍总结讲到,会议达到和超过了预期目的,通过这次培训和交流,大家深化了对再审调解工作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总结了很多很好的经验和做法,起到了强化认识、交流经验、启迪思维、丰富技能的目的。她要求各法院要把这次会议的精神贯彻好,落实好,使全市法院的再审调解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