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 日、28日,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再审调解培训交流工作会,曲颖院长、胡建萍副院长及省高院审监庭彭远富副庭长、邓启斌审判长到会进行指导,全市法院审监庭骨干法官共7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会议组织学习了最高法院《关于加强再审调解的意见》,有6名调解经验丰富、有调解成功典型案例的法官和1名书记员就做好再审调解辅助工作等情况进行交流发言。
曲颖院长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肯定了审监庭通过一线法官讲述成功调解个案的做法和体会、在法官之中切磋技艺、进一步强化调解理念的做法很好。同时他指出,近几年市中院再审调解工作不够理想,与外地先进法院的差距很大,法官对再审调解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重视不足、方法不多。他要求,全市法院应该重新认识、高度重视再审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作用,避免过去仅仅强调法官判决能力的倾向,避免由于判决后没有做好相关工作而发生影响稳定的问题,使法院陷入被动。
他强调:再审工作要牢固树立“能调则调,多调少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执法理念,并且要贯穿于再审审判的全过程,要以案结事了、彻底解决纠纷作为再审的最高目标,避免简单办案、机械办案,就案办案;要下大功夫提高再审调解率,再审中提出的处理方案不能仅仅满足于纠正原审判决中存在的错误,必须能够解决问题并有利于执行,做到案结事了;要配齐配强审监干部,各基层法院的审监庭要配齐一个合议庭,注重把素质高、责任感强、有调解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干部选调配备到审监庭。
省高院审监庭彭远富副庭长要求全市法院要提高认识,增强再审调解的紧迫感和自觉性;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开展调解工作;正确理解调解原则,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不断扩展再审调解范围;正确把握调解时机,灵活采取调解手段,因人而宜、因案而宜开展工作;注意调解技巧,努力提高调解艺术,培养“三心”(细心、耐心、公心)、“六会”(会听、会看、会说、会劝、会评、会断);善于运用诉讼外力量进行调解。
(责任编辑:袁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