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院采取四项措施切实贯彻全市党委信息工作会议精神
作者:本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6-05-11 17: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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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党委信息工作会议召开后,市法院组织相关信息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提出“定人、定责、定计划”的贯彻措施:一是确定专人,全力抓好向市委报送信息工作。确定2名专职信息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多渠道收集整理信息并及时向市委报送。二是明确责任,构筑有效的信息收集和跟踪网络。推行基层法院分片区责任制和本院庭级单位对口联系制,加强对突发事件、重大案件等紧急重大信息的收集和跟踪报送,将报送情况列入信息工作目标考评,规定由于不及时报送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拟定计划,深入挖掘综合性信息服务领导决策。每年年初围绕当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拟定6个以上综合性信息题目并明确完成时间和完成责任人,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阶段性重点工作适时进行增添或调整,通过主动下基层调查研究、组织基层法院共同撰写等方式,从法院工作如何更好地服务党委中心工作出发,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四是强化信息意识,努力提升信息质量。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内部学习会,分析近期市委市政府关注的热点、焦点,学习高质量信息稿件。拟于今年6月召开全市法院信息工作会,对全市法院信息工作提出要求,并对信息工作人员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