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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颖院长提出当前全市法院开展信访工作的三点要求
作者:图/市中院研究室 文/市中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6-05-31 15:33:39 打印 字号: | |
  5月30日下午,市中院曲颖院长在第六届全市法院院长会上回答网友有关法院信访工作的提问时指出,信访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制度,不可能短期消亡,必将长期存在。他指出,如果取消信访制度,社会发展期内凸现的大量矛盾的诉求渠道就不畅通,会带来另外一些问题。只有在社会规范化、经济发展、法院审判工作完善、政府行为规范、公民法律文化意识提高,才有条件逐步取消信访制度。他要求,全市法院当前开展信访工作,一是要注重信访分流。对确有错误的裁判应当遵守程序进入再审,以纠错和解决问题为目标,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对判决正确或程序上略有瑕疵但不影响实体处理而当事人无理缠访的,要坚持党委领导,与相关部门做好信息沟通,共同做好息访工作;关于反映审判工作中审判作风、廉政的问题,对确实存在问题的纪检监察部门要予以查处,对诬告的要加强对信访人的批评教育。二是要建立法院全院处理信访的格局,以判后释疑、院庭长接待、派一线人员接访来解决问题,特别要教育法官做好落实判后释疑的责任。三是要公正高效审理案件。他强调法官不能仅仅考虑案件本身,还要从预判的结果上来考虑问题,以充分满足公众日益增多的诉求,真正从源头上和最根本的问题上解决涉诉信访。

                           (责任编辑:袁艺)
责任编辑:图/市中院研究室 文/市中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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