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院四条措施重申安全工作纪律
发布时间:2006-08-04 10: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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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中院重申安全工作纪律,要求全市法院从武侯区法院“7.01”重大交通事故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防止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再次发生。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稳定的思想。认识到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影响社会稳定及法院的形象。二是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职能部门按照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狠抓落实,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对责任不明确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三是集中整治、杜绝隐患。各单位要集中力量,认真排查、发现和排除隐患。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增强责任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杜绝隐患,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重视基础、常抓不懈。要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责任编辑:杨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