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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组织部分法官到企业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06-09-29 15:56: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市中院组织一线法官50余人到成都飞机公司、成都地奥集团公司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此次活动是根据曲颖院长的指示,结合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的,目的是进一步丰富年轻法官的社会经验,提高灵活适用法律能力,确保审判工作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法官们通过听取介绍、座谈交流、现场实地参观,了解了企业“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发展过程,以及在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大家纷纷表示要进一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为优化成都投资环境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田林要求法官要学习企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学习他们严格管理,科学组织的管理经验,学习他们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工作风;感情上要贴近企业,关注企业的发展,用法律武器维护经济秩序,保障公平正义的实现。

                           (责任编辑:杨锐)
责任编辑:成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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