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市法院党组举行第六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认真传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毛善贵主持,院党组成员及全体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参加了学习会。会上,市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田林,政治部副主任朱海净分别原文学习传达了《人民日报》发表的《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奋斗》的社论、《第十六届六中全会公报》;集体自学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通过认真学习讨论,全体中心组成员表示坚决拥护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
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建新对院党组中心组、各基层党支部如何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在新时期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充分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大家要立足本职岗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工作,不懈奋斗。
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毛善贵进一步强调,法院的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密切相关,大家要强加对《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要性和紧迫性的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是法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到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要以《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导法院的工作,统一干警的思想认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出良好的政治环境;二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出良好的法制环境;三是要加大调解力度,解决各种纠纷,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出良好的社会环境;四是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争创“全国一流法院”的目标要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出良好的人文化环境。同时,要全面构建和谐法院,应当切实解决好认识问题,大家的认识要统一到院党组的决策上来。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中,大家要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领导,正确对待不同意见,正确按照自己的职能办事;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听,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齐心协力,共同奋斗,共谋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