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智源于公平心
——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长张引千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年轻的法官,八年时间里,共审结案件700多件,法定审限内审结率达100%,审结案件数年来居全院前列。因为出色的表现,他本人也因此年年获得先进,并荣立两次三等功,这位年轻的法官,就是成都市市中院民二庭法官张引千。
家教 一份无价的遗产
张引千的父母都是法律工作者,母亲是一位法官,父亲是一位检察官。在他的记忆中,父母似乎每天都在伏案工作,似乎有着永远办不完的案件,让他们陪陪自己,简直就是莫大的奢望。这些在小小年纪的张引千看来,是怎么想也想不明白的,是什么样的工作能让父母如此全身心的投入呢?
许多年前的那个春节让张引千永远无法忘怀,母亲在工作时不幸突发疾病,倒在了厚厚的一叠卷宗上,永远闭上了眼睛。母亲的离去在张引千的心里留下了很大的阴影,在他高考时父亲要求他继承母亲的事业,报考法律专业的时候,一向孝顺的他却来了个大“反抗”,因为在当时的他看来,从事法律工作,就意味着选择了劳累,选择了清贫,疏远了亲人,疏远了朋友,终日的生活内容就是工作再工作,尤其是母亲的离去,更让他对这项工作产生了深深地抵触情绪。在与父亲的一次次交谈之后,虽然心中极不情愿,懂事的他最终还是服从了父亲的意愿,选择了法学专业。
1994年,22岁的张引千大学毕业,精干朴实的他便进入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正式踏入了法律工作者的行列。当法徽戴在灰色的工作服上的那一刻,他想起了母亲,感到了自豪。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接触了许多案子之后,他逐渐理解了法律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感受到了自己所肩负的责任,也终于明白了父母全身心投入工作的原因。就在他以父母为榜样,全心全意干好工作的时候,父亲却又倒在了工作岗位上,离他而去。此时的张引千已经完全理解了父母的付出,他知道自己的父母正是怀着对正义的热爱,才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法律事业,也把自己的儿子献给了法律事业。张引千终于明白,父母虽然没有为自己留下任何财富,却留下了一身正气,留下了把自己献给法律工作的精神,这就是他最宝贵的财富。他感谢父母让自己也从事了这项光荣的事业,他在心底暗暗发誓,一定要无愧于像父母一样的优秀法律工作者。
学习 一种责任的追求
在父母的影响下,张引千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一步一个脚印,走得实实在在。从当年刚毕业的大学生,到后来功底深厚的专家型助理审判员,从当年的毛头小伙,到今天威严的法官,张引千八年的艰辛与付出,也只有他自己最清楚。
热爱学习,勤于思考,是张引千最大的特点,在办案过程中,他注重审判经验的总结积累和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的不断更新。对于被实践验证过的优秀经验,他笑称自己一定会严格遵守“拿来主义”;但对于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他一定要与别的审判人员讨论出个最佳处理方案来;对于刁钻的疑难问题,他就赶紧查阅资料,购买最新的法学理论书籍抓紧学习,新出台的政策法规他总能了然于胸,由于博闻强记,他被办公室的同事戏称是“活法条”。熟能生巧,凭借着对各项法律法规的透彻理解,张引千不光在审理案件时总能清楚地辨法析理,合理办案,而且在理论上也颇有收获,他所撰写的《程序公正在民经判决书中的体现》就荣获了全省法院“跨世纪法官话改革”征文二等奖。
他的努力得到了大家的肯定,他被大家推选为民二庭调研组长。担任民二庭调研组长以后,张引千更加注意积极发挥调研特长。比如为了进一步提高对部分简易案件的审判效率和规范破产案件,他在与同事一起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和充分利用诉讼法和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民二庭审理简易案件和破产案件的操作办法。经过事实的验证,这套操作方法的确是严谨高效,在下发全市各区县法院参照执行后,也一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对于工作,张引千从来是毫不含糊,只要自己接手的事,就一定要办好,就算是疾病也不能挡住他按时完工的步伐。有一年5月,正值春夏之交,天气冷热变化不定,张引千不幸感染细菌加病毒感冒,连续高烧数日,这时恰逢全市法院民商审判工作会议组稿和季度结案高峰,作为该次会议的主题发言稿的撰写人,为不给其他同志增加负担,也为了赶写会议材料,张引千每日早晨赶往医院输液,下午赶回法院写稿,终于按时完成了一份长达一万二千余字的高质量的会议主题发言稿。
张引千说,法官身处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线,“一日诉讼,世代结冤仇”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案件,我都要尽可能地去公正裁决,化解矛盾。
挑战 一个成功的前提
勤于学习勤于实践让张引千积累了较强的法理知识和审判工作经验。为了锻炼自己的办案能力,他主动要求啃“硬骨头”,对新分到所在合议庭的案件往往“挑三拣四”,把新类型和疑难案件分给自己办理。
作为民二庭最早一批办理破产案件的审判人员,张引千先后参与审理过700多起省、市级影响较大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前年,张引千作为引起省委、省府领导重视的全省维护社会稳定头号大案四川省房地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破产案合议庭成员之一,在有关领导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合议庭的分工安排,他参与了对部分购房集资户债权人的债权审查和资产调查清理等有关工作。虽然工作量大,但他并没有丝毫畏难情绪。据不完全统计,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他先后加班达20多个工作日,在省委政法委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任务,荣立个人三等功。
2006年元旦节期间,张引千所审理的地处彭州山区的某国有企业(原属三线军工企业)破产一案,数百名职工因对该厂现企业性质界定为非军工企业及不享受异地搬迁政策不满,将清算组4名工作人员围困在该厂小礼堂内,要求有关部门给予明确答复。张引千获悉后,冒着严寒迅速赶往事发地点,与清算组人员并肩战斗,耐心细致的向情绪激动的职工反复解释,分析国务院、成都市政府的政策,讲清楚该厂职工为何不能享受这两项政策优惠,直到次日凌晨2时许,事态逐渐平息,清算组的工作人员也得以安全离开。事后,针对职工所反映的问题,市中院会同清算组及市政府相关部门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使有关问题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
正是这勇于迎接挑战的精神,让张引千办案能力愈发精湛,他享受着战胜困难的快乐和成就感,而这快乐和成就感让他更加的热爱这项工作。
案结事了 一份无愧的答卷
张引千常说,虽然自己每天面对的都是些“不起眼儿”的小案,但他却从这些看似平凡、琐碎的工作中,体会出一种责任、一种荣誉。更深深的懂得胸前佩戴的那枚“天平”徽章的分量。他总是这样想,天平在肩,重任如山。作为一名法官,一定要牢记使命,始终遵守公正执法的职业准则。无论案件大小,不管当事人的贫富,一律平等对待,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尊严,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的过程中,张引千逐渐认识到,在审判中,不仅充分听取双方答辩是对当事人的尊重,裁判文书更是法官尊重当事人的表现。他说:“裁判文书是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总结性文件,是确定当事人是非责任、权利义务的特殊文字材料,裁判文书既是一名法官严谨逻辑思维的过程展现,更是一个法院司法公正的具体体现”。于是,张引千利用自己长期工作在审判一线的优势,从案例中思考法理,从写好判决书入手,不断提高自己的调研思维能力和写作能力,在实际制作裁判文书的过程中,他就把裁判文书当成“作品”来写,特别注意写作的针对性和说理的透彻性,由他制作的裁判文书,逻辑清晰,抽丝剥茧,层层推理,事理、法理、情理并重。将当事人作为最重要的读者,力求使他们能明白无误地读懂判决,明白自己对错得失和权利义务。
市中院院长曾收到过这样一封特殊的感谢信,署名为一名在一审中败诉,又在市中院二审中部分败诉的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在信中,这位成都新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说,他们公司在与中国红十字会成都备灾救灾中心承包合同纠纷案一审中败诉,他怀着委屈和对法律的疑惑上诉到了市中院,认为法院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但要让他输得明明白白、口服心服。二审判决后,他还是败诉了。刚开始他无法接受,但当他读完长达14页的判决书后,判决书事实清楚、有理有据,甚至连每一个细节问题都作了详细、精确的阐述深深折服了他。这份14页的判决书,正是出自张引千之手。这位成都新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回忆庭审时认为,市中院民二庭张引千法官不温不火,在整个庭审及调查取证过程中对每一个细节深挖细问,庭审技巧高超,站在公正立场,确实把事情经过搞清楚了,判决书又是这样的无懈可击,他没有什么理由不服判!该当事人在信中还说,虽然他依然败诉,损失巨大,但他得到的是一份公正的判决!只要法院真正做到了公正,大多数败诉当事人都会理解和支持。如果每一份判决书都能做到如此清晰、辨析有理,那么喊冤、上访者自然会慢慢减少,人们更会建立起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一份长达14页的万言判决书,一封败诉方法人代表写来的诚挚的感谢信,是对一位法官公正敬业的充分现,是一位法官在本职岗位上努力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服”,实践“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具体体现,也是一位当事人对法官尊重事实尊重法律的充分肯定。这封写给张引千的诚挚感谢信在市中院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不少法官深有感触,纷纷表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大有可为,在遵循司法规律依法审判的同时,应该进一步强化“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司法价值观念和目标追求,切实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坚持 始终都是起点
在人们的心目中,法官的地位高,权力大。尤其是在商品经济大潮的负效应对人们的价值取向和思想观念形成强烈冲击的现在,法官还能保持公正,引起了不少人的疑虑,“打官司,要找人”已经成为一些当事人占主导地位的诉讼心理。法官也是人,法官也有人情,有朋友,于是,案件来了,亲戚朋友也来了,张引千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但是他更是一名法官。在人情面前,他认法不认情;在金钱面前,他认理不认钱。人情金钱和正义之间,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正义,把公正刻在心里,视为生命和灵魂。在“勾兑”面前,他态度鲜明,他常告诫自己:地位高,权力大,就意味着责任更大。自己“松松手”可能是举手之劳,但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却很有可能是永生难忘。于是,他给自己定下了这样的规矩:一切以事实为准绳,排除人情干扰,严防物质利诱,坚决不办人情案,坚决杜绝金钱案。
凭着这清正的职业道德和朴实的思想信念,张引千在八年多的办案经历中,顶住了经常遇到的来自各方面的说情、送礼、请吃,保持了人民法官清正廉洁、秉公办案、严肃执法的高尚品质。在遇到当事人邀请“吃饭”时,张引千总是对他们讲,你们希望胜诉的心情我很理解,但法院处理案件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如果你的要求合法,不用多说我们肯定支持,如果不合法,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得到保护。你希望胜诉,对方也希望胜诉,如果大家都这样,那哪里还有公正呢?餐馆不是正确的地点,法官与当事人只可能在法庭上处理案件。
随着改革的深入,人民法院在改革和发展中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张引千深刻认识到要掌握审判工作的主动权,全面驾驭审判业务,就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调研能力。在枯燥的法学理论尤其是专业性很强的民商事法领域耕耘是乏味的,而张引千却始终如饥似渴,甘之如饴,说他是法官里的学者,学者里的法官,一点也不过分。面对荣誉与褒奖,张引千依然没有丝毫放松,没有一点陶醉,继续在他的岗位上默默奋斗。他说,法律就是法官的武器,法官只有不断学习,将这武器用的得心应手,才能真正维护法律的尊严。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法学基础理论的学习和审判工作的实践中,张引千把以往的成绩当成新的起点,以一颗忠诚之心实践着为民服务的诺言,捍卫着心中的天平永不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