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审委会委员能够准确裁量死刑案件,近日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对张良彬被控故意伤害一案进行了听审。这是市中院贯彻“少杀、慎杀”死刑政策,慎重审理可能判处死刑案件的举措之一。死刑是剥夺被告人生命的最严厉的刑罚,对每一件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都必须慎重审理办成铁案。为此,市中院审委会按照最高法院“二五”改革纲要要求,在不断探索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的方式由会议制向审理制转化的基础上,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一是在认真领会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意义的基础上,认真调研过去三年市中院判处死刑案件的特点以及量刑基本规律,调研社会各界对法院裁量死刑案件的要求,把握裁量死刑案件的时代需求和可能的社会反响;二是对重大刑事案件亲临案发现场,实际察看、直观感受。日前曾亲临崇州市养兰大户李应军家四死二伤特大入室抢劫杀人一案案发现场;三是对疑难、复杂、重大死刑案件亲历庭审,全面、直观掌握案件事实,加强对合议庭指导,确保案件质量。在可能判处死刑案件的审理中,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也充分保障被告人的人权,慎重适用死刑,坚持“少杀、慎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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