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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法院人性化执行 终使八年难案破解
作者:王鑫 冯璐  发布时间:2006-11-29 08:58:48 打印 字号: | |
  一件拖了八年之久,本没有执行条件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近日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相关领导和执行法官的多方努力下,得到顺利解决,曾互相怨恨的双方当事人也最终相互谅解,并对法院和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表示感谢。

  原来在1998年6月,年仅16岁的袁某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附带民事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费用共计36705.2元,因袁某为未成年人,该赔偿款项理应由其父母负责赔偿。但袁的父母却没按期履行赔偿义务,被害人家属于当年8月向法院申请执行。

  可法院在执行中发现,袁的父母均没有工作和固定收入,居住的房屋是仅20 余平方米的公房,且是领取低保,生活非常困难,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在强制执行期间,袁的父亲还突发大面积脑梗引发偏瘫、失语,生活不能自理,袁母也于2004年因病去世,该案实际已没有了执行条件。

  但申请执行人却认为法院没有尽力,该案是有条件执行而不执行。面对申请执行人的不理解,执行法官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更从体谅申请执行人失去亲人的痛苦和生活窘迫的情况考虑,仍穷尽一切方法为其解决生活困难,同其住所地民政局进行多次协商,力争通过申请生活困难补助等方式来缓解申请执行人的现实困难。

  2004年,袁某刑满释放,并在其亲戚办的一个小厂打工,每月收入也只有几百元,因其将父亲送到一疗养院照料,每月还需负担近600元的费用,其有限的偿还能力更增加了执行难度,但经对当事双方进行多次调解,袁某在当年12月还是偿还1000元,并承诺以后每年偿还1800元。

  随后,在2005年袁某打工的小厂又倒闭使其又失去工作,该案的执行也再次受到阻碍,而且失业并失去生活来源的袁某情绪特别低落,并多次表示当前其父亲重病,母亲过世,自己这么年轻却坐过这么久的牢,又没有任何学历和技术,连份养活自己的工作也找不到,以后如何来赡养父亲和自强自立?谈话间,袁某常是泪流满面,并表露出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法官一方面要安慰、鼓励袁积极面对生活,鼓起勇气解决眼前的困难,同时还自己拿钱帮袁应急。法官的关怀让袁某重新鼓起面对生活的勇气,法官们也下决心一定要帮助袁某解决困难,使这个年轻的小伙子依然能够拥有美好的明天。

  为切实帮助袁某依然能够拥有美好的明天,锦江法院经认真研究认为,帮助袁某新的最好办法,就是尽快帮助他找到一份工作,让他可以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获得稳定的收入,既解决实际困难,又为案件的执行创造条件,只有这样袁某才可以自立自强,才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新生。

  然而在当前就业压力就比较大的情况下,要帮助一个曾经犯过罪服过刑,且没有学历、技术的人找工作,其难度之大,可以想象。虽执行法官四处联系奔走,却四处碰壁,然而他们始终没有放弃。终于,今年5月份,成都一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老总在得知袁某的情况后,出于对执行法官真诚帮助当事人的敬意,没有嫌弃袁某曾经服刑的经历,不仅为袁某提供了一份相对稳定且月收入达到了千元的工作,还专门选派袁某参加了为期两个月的技术培训,同时到养老院帮其父交纳了拖欠的1200元费用,解除了袁某的后顾之忧。

  对此,重新扬起生活风帆的袁某非常感谢法院和法官,他说这不仅是一份工作,更是自己美好明天的开始,他表示将主动履行案款,保证每年履行的案款不低于1800元,如果以后收入较高,就争取尽早履行。而在该案执行难度这样困难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至今也已经拿到1.36万元的执行款。
责任编辑:王鑫 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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