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子口法庭的法官们
——记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洞子口法庭
这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集体。
面对中心城市城区极为复杂的矛盾纠纷集中地域,一个只有8个人的基层小法庭,每年处理各类案件超过800件,平均结案率在95%以上,改判率低于8%,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地偏更显法与情
成都北门,城市城郊结合部,暂住人口35万,流动人口50万人以上,且流动极为频繁,各路大小商贾云集,大小商品批发市场集中,历来为成都市商业批发中心,乃商战兵家必争之地。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各种矛盾纠纷纷繁复杂。加上近年来城市拆迁安置、企业改制等项工作的深入推进,新的社会问题不断涌现。
金牛区人民法院洞子口法庭就是在这样的城市区域环境中,担负着火车北站、驷马桥、五块石、九里堤曹家巷、洞子口、天回、凤凰山等地区的案件审判任务。
进入九里堤街区,一个很不显眼的临街房的五楼,这里就是成都市城区范围内唯一的基层法庭——洞子口法庭。
“在我们庭承办的民事审判案件中,案件主要集中在人身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和劳动争议方面,其他的就是如医疗事故纠纷、合伙纠纷、民间借贷、买卖租赁等。洞子口法庭的人均办案数量在全院甚至成都法院系统都是名列前茅的。”干练漂亮的女庭长杨建民说,“1995年以前,我们审判的民事案件中,80%是婚姻家庭类的。随着社会发展,民事案件的类型越来越趋于多样化,调解审判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都在不断加大。”
说到日常办案工作的艰辛,杨建民和同事们首先谈到的是送达和举证困难,每承接一个案件洞子口法庭都需要面对非常艰难的挑战。几个月前,一名外来务工人员的小孩玩弹弓时不慎将他人伤害致残,事发后,担心将承担法律赔偿责任,小孩监护人立即带着全家,跑回安岳老家,四处躲避,逃之夭夭了。洞子口法庭法官虽几经辗转,失踪者依然杳无音信,法律文书无法送达,致使迟迟难以开庭审理。而被伤害者至今还遭受着身心的双重摧残。当事人的权益没有及时得到保障,令法官们也在同样经受着心灵的折磨,他们依旧在想方设法尽一切努力寻找送达对象。
由于管辖区内暂住人口、流动人口比例太大,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成为一项大费周折的难事。仅洞子口镇的外来暂住人口已经远远超过该镇常住人口数量,加上本地外出务工人员大量增加,所以法官们往往要往返多次才能寻找到当事人。副庭长李玲告诉记者,“我记忆最深的一次,当事人是仁寿县来本地暂住的,送达通知书时当事人已经返回仁寿县,在委托仁寿县法院送达多次没有见到当事人的情况下,我决定自己去。到达仁寿县已是下午2点过,再驱车几十公里到当事人所在乡又花了3个小时,到当事人居住的村还要徒步翻越两座山,等找到当事人的家已经是晚上7点多了,不巧当事人还不在,只有委托其家人签收。”说起送达,副庭长李玲说她的每个同事都有一大堆的苦水。
虽然辛劳,但是洞子口法庭的法官们仍然还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执行着送达的任务,担负起法律赋予的职责。由于特殊的人文地理环境,洞子口法庭接手的民事案件很多都是标的非常小的案件,例如几十元、上百元的赡养费、抚养费等等,当事人不可能请代理人出面,而当事人绝大多数又都缺乏一般的法律常识,不仅不能准确理解法律文书,而且在审理过程中,对提供证据几乎没有完整的法律概念。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法官们常常要花费很大精力指导当事人举证,“这样做有时候是与相关规定冲突的,但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和处理,我们面对的现实就是如此。”杨建民这样说道。
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洞子口法庭干警按照“多调少判”、“能调则调”的民事指导思想,注重加强对案件的调解,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节省了诉讼成本,缩短了审限,提高了效率,做到案结事了,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2006年2月,该庭受理原告文科诉被告和伟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后,被告和伟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即提出了反诉请求,鉴于本案标的较大、案情较为复杂的情况,分管副院长亲任审判长,带领其他审判人员采用“冷处理”、“分阶段调解”、“多角度调解”等方式进行了调解。首先给双方一段考虑的时间,让双方在心平气和的状态下分别到法庭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接下来通知双方一起到法庭,对利弊进行了分析,使双方清楚自己可能会有的损失,以及怎么做才能尽可能地减少损失。最后通过做双方代理人的工作,由代理人向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使双方对法庭的意见有更深的理解。经过充分细致的调解工作,原、被告均表示希望庭外协商解决,先后向法院申请撤回了起诉,双方握手言和解决了纠纷。正是由于该庭高效率的调解工作使辖区群众受益匪浅,当地群众纷纷表示:有纠纷,找法庭。
法理 情理 人心里
2005年的农历大年三十,对于成华街做音响设备生意的个体经营户曾文清来说,却是一个厄运降临的日子。这天,已经参加了团队,晚上即将带家人出外旅游的曾文清,本想高高兴兴度过一个和和美美的节日,犒劳辛勤劳作一年的自己和家人。但天有不测风云,一个带着耀眼火光突然窜进他眼睛里的冲天炮(鞭炮)打乱了他整个春节的计划,甚至没有想到接下来的日子也被这个该死的爆竹搅和得一塌糊涂。上午10点,出门购物回到院子里的曾文清恰遇同院邻居小孩燃放烟花,本该一飞冲天的冲天炮儿却被这个12岁的孩子平射放出,这次倒霉的是邻居叔叔曾文清,致使左眼受伤,血流如注。“左眼晶体脱位,眼球积血,虹膜根部离断,视网膜脱离”,华西医院的诊断结果令当事双方都无比沮丧。经手术治疗后,左眼失明,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7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曾文清一家肝肠寸断,全家的经济支撑一夜之间坍塌,经营的小公司连月亏损难以为继,只好转让他人。同时,一直被曾文清尽心赡养着的父亲不忍加重儿子的经济负担,悬梁自尽。好端端一个幸福家庭顷刻间家破人亡。
赔偿事宜商议不决,双方就赔偿责任分歧意见太大,曾文清无奈之下,将肇事邻居孩子及其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吴某夫妇俩告上法庭,索赔19万余元。接到案件,主审法官、庭长杨建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并很快投入了调解、审判工作。对被告方,杨建民循循善诱,认真开导,告知被告:虽然事情的发生系突然意外事故,但原告家破人亡,遭受了巨大经济损失,蒙受难以愈合的精神损害,后半生的痛苦也成为不可弥补的人生灾难。鉴于这样的情况,尽管事出偶然,当事人年幼不懂事,也非故意伤害,但被告依然不能仅仅局限于人道主义关心,必然赔付相应的钱款,承担法律后果。
在法官基于法理、情理、事实的调解劝慰下,被告方监护人终于清醒认识到自己孩子的行为给原告所造成的伤害归根到底是难以用钱来衡量的,身心的健康、世间的光明是再多的金钱换不回的。自己家庭再困难,但相应责任也必须全力承担。最后当事人双方坦然接受了洞子口法庭做出的民事判决,以被告方赔偿原告8万多元而告终。
找准案件争议焦点,把握法理和情理的融合点,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是调解审判成功的前提和基础。在案件的调解审判过程中,特别是面对一些矛盾尖锐的案件,当事人之间激烈的对立和冲突是难免的,此时法官如何针对案件争议焦点、把握法理和情理的融合就显得十分重要。
在民事纠纷的调解方式上,洞子口法庭除发挥法官的调解主导作用外,他们还非常注重发动当事人的亲戚朋友或社区的群众参与调解工作。他们认识到,亲戚朋友、同一社区的群众之间对情况比较了解,且当事人对亲戚朋友及同一社区的群众比较信服,因而有亲戚朋友或社区的群众参加协助调解,有助于双方调解达成协议,有助于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达到最佳效果。
在一起赡养纠纷案中,由于原告是80多岁的老人,5个被告中有2人是盲人,行动十分不便,而案件又涉及亲情,与普通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承接案件后,承办法官不辞辛劳,多次到原告、被告所在社区开展调解工作,邀请社区基层调解员等有关人员参加,从法律、亲情和道德等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地说服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权利义务和对社会应尽的责任。在2003年的元宵节晚上,一轮明月让这些对立的亲人实现了互谅互让,达成了调解协议,圆满解决了纠纷,增加了家庭和睦,同时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
在审理省高院指定给金牛法院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因为案件情况复杂,仅解决管辖权这一程序问题就耗费了长达一年多的时间,且经过了泸州纳溪区法院、泸州市中院、省高院三级法院五次审理,原告泸州木纹膜厂对法院意见很大。接到省高院的指令后,因被告成都金牛供水设备材料厂就在金牛区法院辖区之内,原告从一开始就对承办法官持有怀疑态度,不愿听取法官的任何意见,而且案件原、被告双方矛盾很大,都不愿与对方商谈,调解难度极大。在这种情况下,承办法官用极大的耐心和诚恳的态度面对当事人,缓解当事人之间、原告与法院之间的对立情绪。协商过程中,原告的代理人曾态度强硬地离席而去,却又因人地生疏找不到去车站的路,承办法官就亲自开车找到迷路的原告代理人,将其送到车站,赢得了原告方的信任。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见后,因原告坚持被告当日必须支付一部分现款,承办法官又带领原、被告前往银行办理转款手续,当时已经是中午1点,承办法官安排当事人去吃饭,自己和书记员则在车上赶写调解笔录。感受到法官的诚恳态度和敬业精神,在办理了转款手续后,双方当事人都毫无异议地在调解笔录上签了字。多年的往返奔波,均化作一句话:“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相信法院呢?”
品质 素质 满意值
“一支高素质的审判队伍,一个人民信赖和满意的集体”,这是法院党组对洞子口法庭及其干警的真实、客观评价。法庭现有8名干警(其中审判员4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2名),均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其中1人正在攻读法学硕士研究生。
近年来,通过坚持学习和案件讨论等方法不断加强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使法官的专业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验证。2005年3月的一天,一面由浙江成都商会精心制作的锦旗送到了洞子口法庭,上书:“天平公正”。2004年春节前,客居成都做生意的浙江商人王某来到成都金凤凰快运公司结算年终货款,被快运公司经理所雇人员推搡,并从2米高的楼梯上推下,致使王先生踝骨骨折,司法鉴定为8级伤残。事发后,双方一度纠缠得极为不快,经多次协商及多方调解未果,王某将金凤凰公司告上洞子口法庭。
由于被告一方为本地企业,原告为外地来蓉经商企业,原告起初认为法庭将保护本地企业,很难切实维护外地企业权益,本不抱什么太大希望。原告的思想情绪甚至直接影响了浙江很多在成都投资经商企业的信心。在此案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并各自找到线索举证。洞子口法庭办案法官认真分析案情,认为此案调解审理必须公正,决不能因为一方是外地企业而受到不正确的倾向干扰。在法官对双方做了细致调解工作的基础上,被告自认理亏并承担相应责任,原告撤诉。这场双方先恶语相向后拳脚相加继而诉诸法院的事情,最终在洞子口法庭法官的努力下化干戈为玉帛。令人颇感意外的是,原被告双方至今依然保持着良好的商业合作关系,再没有类似纠纷发生。由于洞子口法庭审理此案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秉公执法以及细致耐心负责的调解,致使众多浙江商家心悦诚服,纷纷表示更加坚定了在成都投资的信心,并继续加大投资力度。这个案子的结局在后来成都法院系统组织的一次随机抽样原被告满意度的调查中折服了调查者,他们对洞子口法庭法官在此案审理调解中体现出的良好素质给予了很高的赞誉。
在审理四川中国强房地产开发公司诉成都志诚物业管理公司及成都志诚物业管理公司反诉一案中,双方因物业管理发生纠纷,相互指责并诉至该庭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本诉标的20余万元,反诉标的40余万元。开庭审理后,承办法官针对该案的法律关系对双方公开进行了专业化的分析指导,使双方从法律的角度重新审视了案件,同时,法官充分发挥调解艺术,使双方当事人认同了承办法官的意见,双方都作出了较大的让步,成都志诚物业管理公司赔偿了四川中国强房地产开发公司7.5万元,双方撤诉。
就是这样,洞子口法庭全庭法官从工作中用他们自己的一言一行,在辖区百姓心目中树立了公正严明的良好形象,实践着“厚德方能载法,德正方能法严”的理念。我们有理由相信,洞子口法庭将在新的征程上走得更稳健、更从容,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