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金堂县福兴人民法庭地处成都与其他地市交界的边缘偏僻山区,自然、治安环境差,经济发展落后。但该庭的4名党员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能尽力克服工作、生活中的各种困难,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在极为平凡的岗位上脚踏实地地履行法官的神圣职责,为当地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04年2月,该庭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授予“人民调解工作模范人民法庭”光荣称号,2005年4月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人民法庭”荣誉称号。
坚持巡回审案
福兴法庭的庭长钟世谷谈到,要充分发挥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较好地服务农村、群众,就必须针对农村的特点和实际,以最有效的办法及时定纷止争。而辖区内除了少部分伤害、交通事故赔偿等案件外,其他基本上均为三养、三农案,这是影响农村稳定的重要因素。近几年来,福兴法庭一直坚持巡回就地办案制度,做到三养、三农案快审快结,这不但有利于法庭查清事实、分清是非,而且方便当事人的诉讼,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费用,并能防止当事人诉累,同时还能通过案件审理普及法律知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目前,此类案件已出现逐年递减的良好趋势,当地群众对巡回就地办案的形式既欢迎又支持。
切实便民利民
法官张家坤在福兴法庭一干就是18年,张家坤说,多年来法庭之所以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原因很简单,就是能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积极帮助他们解决相关纠纷及诉讼中的困难、问题。
福兴法庭同乡党委、政府等同在一院,而法庭的接待室就设在大院门口,每逢赶场,接待室就有许多群众前来咨询相关问题,有涉及诉讼的,也有其他纠纷需党政部门解决的,值班法官总是热情接待、耐心解答,从不推辞,也因此化解了不少纠纷。
法官们在审理中注重各阶段调解功能的作用发挥,通过立案前调解,来缓和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尽力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庭前调解,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通过庭审中的调解,来讲透法理、情理,及时化解矛盾;通过庭后调解,防止当事人产生新的矛盾,尽力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该庭在审理原告蒋某与丈夫的离婚案中,蒋某称如不能离婚就只有一死,在休庭时还情绪激动得昏倒在审判庭,后经了解,蒋某平时身体就虚弱,加之生活较困难而无钱医治,法庭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得知此情后当即捐款使其及时住院治疗,因其情况不符合离婚规定,承办法官又向其阐释离婚应具备的法定条件,耐心细致地做其思想工作,之后,办案法官还到30多公里外偏远山区的蒋某家回访。功夫不负有心人,蒋某最终含着泪说:“我本想一死了事,是法官的热情与关心感动了我,法律是公正的,我愿意撤回起诉,好好生活。”
构建调解服务网络
为通过延伸审判职能,有力维护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福兴法庭多年来一直积极探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适合农村工作特色的审判调解新路子,大力协助各乡镇建立健全镇、村两级调委会组织,努力构建调解服务网络。近3年来,该庭指导当地调委会调解纠纷400余件,协助乡镇调解纠纷100余件,辖区内无一起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法庭因此也多次受到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该庭坚持每年定期组织各乡镇调解员进行培训学习,对一些典型案例邀请他们进行旁听,以不断提高调解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尽力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经村镇调解无果等而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承办法官要主动与当地调解员联络,及时掌握案件相关情况及争议焦点等信息,以利于案件审理,福兴法庭之所以能保持较高的调解率,这也是一个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