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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双流法院积极助跑“西部航都”
作者:王鑫 张保川 赖国民  发布时间:2006-12-15 10:25:01 打印 字号: | |
  今年,双流县人民法院以服务县委工作大局为中心,以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县委“35223”发展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促进双流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法治环境。双流法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省高院评为“六无法院”、“政治工作先进集体”、“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司法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被市中院评为“法院工作先进集体”,荣获“集体三等功”等。

维护稳定促和谐 妥善解决好群体性纠纷

  双流县经济综合实力在全国“百强县”之列,西部第一大机场——双流国际机场也坐落于此。双流县委根据当地的地域特点和经济发展现状,适时提出了力争把双流建成“中国西部航都,成都南部新城”的奋斗目标。近年来,双流法院结合县情,在确保全面规范审判、执行的同时,始终将处理好涉及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纠纷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对重大群体性纠纷案件的审理和执行,院党组高度重视,从信访接待、宣传疏导到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重大群体性案件的妥善处理。法院通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和帮助,较为妥善地处理了全国首例民办学校成都嘉好实验学校资不抵债拖欠数千名学生出国留学费等费用系列案、某度假农场拖欠1000名民工工资案等20余件群体性纠纷案件。集资群众上万人、集资金额过亿元的华西和万盛公司个人集资纠纷案也得到了妥善的处理,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优化投资环境 金融维权显功效  

  为促进双流良好金融环境的建立,着力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优化良好的投资软环境。双流法院及时成立专门合议庭和执行组审理执行金融借贷案件,妥善解决了借款、担保等一批数额大、案情复杂的金融执行案件,震慑金融犯罪,有效地保障和维护了金融部门的合法权益,审结借贷合同纠纷案件476件,解决争议标的7.7亿元。同时,法院先后开展了“金融维权 创安双流”、“诚信 金融维权”等专项执行活动,4年共执结金融机构诉讼案件211件,标的4.4亿元。在此基础上,法院还先后10余次主动深入金融部门调查了解逃废金融债务的情况,针对金融部门放贷过程中的管理漏洞,提出了10条司法建议,在规范、完善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创一流 成为首批“六无”法院

  近年来,双流县人民法院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全面规范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双流法院从全省开展创建“六无”法院活动以来,已连续两年实现无枉法裁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重大上访案件、无重大矛盾激化事件、无重大违法违纪现象,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六无”目标,成为省高院确定的首批“六无”法院之一。

专项执行 全力打造优良法治环境

  拖欠银行巨款,却出入高档酒店、娱乐场所,甚至出境旅游,这样的老赖在双流被全面封堵。为解决金融案件执行难问题,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从今年6月19日起,双流法院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金融维权专项执行活动。活动开展仅仅半个月,法院就已经执行到位2545万元。

  为保障专项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双流法院成立了由院长王祯义亲自担任组长的金融案件专项执行小组,统一指挥执行工作。针对金融案件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申请人结案心切、涉案标的较大等特点,采取了多项措施,对被执行人施压,迫使其及时履行法律义务;向社会公开被执行人名单;联合10余家新闻媒体全程跟踪此次执行活动,不仅在媒体上公布长期拖欠贷款的被执行人名单,还将名单张贴在公共场所和被执行人办公地、居住地附近;及时与宾馆、酒楼、娱乐场所、民航部门和公安机关等取得联系,以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形式,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对重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和限制出境措施;将被执行人名单发放金融、工商、税务、国土等部门,建议相关部门在办理贷款、注册公司、税收、土地登记等手续时严格审查;召开公安、检察、房管、城建、规划等部门参加的工作联系会,就执行工作中需要沟通和解决的问题达成共识,形成执行工作的联动机制;开通执行“110”,指定专人24小时值班,接受群众举报,对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做好记录,及时核查;将执行人员分为三个小组,各组配备两辆执行用车,每组由一位副局长带队与各金融部门实行对口联系,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依法用足、用活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集中处置被执行人财产,召开集中兑现大会,形成专项执行的强大声势;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裁判、故意隐匿和转移财产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强有力的措施一实行,立刻在社会上引起强烈震动,许多当事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4年来,双流法院执行结案4804件,创造了执结率94%的奇迹,执行标的10.6亿元。今年9月,双流法院专项执行活动受到了省政法委的高度肯定,并在全省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现场会上作重点交流。

“调”出和谐好环境

  在审判的同时,双流法院从维护社会稳定和化解矛盾纠纷出发,积极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双流”。连续4年,双流法院调解结案率达到了66%,在全市基层法院中名列前矛。

  2004年7月21, 原告付某等179人向法院起诉称,某生态观光农场有限公司开业后的两年时间里,一直拖欠员工和民工工资,金额从十来元到几万元不等,涉及人数多达1300余人,总金额达230多万元,老板张某却消失在了人们的视野中。

  双流法院受理此案后立即引起重视,该案如果处理不慎,或者处理不及时,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其后果不堪设想。在认真分析案情后,法院决定按多个步骤进行调解。首先保全财产,以免一部分人哄抢;第二,四处寻找张某,分别作原被告之间的工作;在多次协调,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礼后,双方终于答应协商解决劳务纠纷。当年9月3日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方于9月10日前给付原告付建辉等179人工资款共计806761.62元。9月9日调解书送达双方。从8月11日受理此案到调解结案,历时不到1个月时间。其后,生态观光农场成功拍卖,付建辉等179名原告的工资全部兑现。

  去年3月,法院受理了徐某等10人状告某航空公司飞机延误一案。徐某称,其购买了航班为MU5850由成都飞往昆明的飞机票,登机时间确定为2005年1月15日23点,可到了16日中午12时35分才被通知登机,对之前十几个小时的延误航空公司没有作任何解释,也没有给予相应的赔偿。

  该案属于典型的“小额多数”案件,法院认为,调解解决是最为理想的结果。确定了从航空公司作为突破口后,法院迅速采取了行动。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迅速向航空公司送达了起诉书副本、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还通过电话直接与被告方取得了联系,促成航空公司与徐某等人进行和解。最后,航空公司分别向徐某等10人支付从140元到350元数目不等的赔偿金,徐某等人撤回起诉。

院长访谈:

法院工作要服务大局

  双流法院院长王祯义: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其职能在于通过对法律的适用打击犯罪、处理相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经济发展。因此,法院工作服务和服从于党和国家维护稳定、发展经济的工作大局是法院讲政治的集中体现,这就要求我们要自觉地把法院工作纳入到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之中,始终把大局标准作为检验法院工作的第一标准,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抓审判,强化职能促发展。我院在确保双流县成为全国百强县的建设中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王鑫 张保川 赖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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