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全市法院如何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做好服务新农村建设这篇大文章,是一个崭新而迫切的现实课题。我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在“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活动中,结合区域特点和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一流的审判业绩,为锦江区的新农村建设锦上添花。三年来,90余项次工作受到省市区各级相关领导部门的表彰,连年被市法院评为“法院工作先进集体”,法院党组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党员先锋工程”先进党组,被区委评为“四好班子”,刑庭、法警队等部门先后六次被省、市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50余人次获得各级表彰奖励,并涌现出一批善于辨法析理、积极履职尽责的优秀法官。
全优服务 催开和谐之花
锦江区以“五朵金花”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名扬全国。锦江区法院紧紧抓住新农村建设这个大局,在实证调查与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出台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二十一条措施,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涉农案件的审理与执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多个方面为锦江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助力。争创全国一流法院期间,锦江法院融服务意识于办案中,通过刑民相济,调判结合,审执对接,共依法审理、执行了涉农案件4000余件,既严厉打击发生在农村、针对农民或农民工的刑事犯罪,也倾注更多的关心和耐心,妥善处理涉农离婚、赡养、借欠款纠纷、相邻关系等案件,调处农村社会关系。同时推出假日法庭、预约开庭、法官联系卡等一系列便民诉讼措施,在思想观念上、在工作措施上、在实际效果上真正做到为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一起涉农离婚纠纷中,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在法庭上拿出一瓶农药敌敌畏准备喝,被法官及时予以制止,并进行劝导和开解,使当事人情绪稳定下来,签收判决书后离开了法院。案结事未了,为防止意外,法官提醒这位当事人的家人在日常生活中多加关心注意,并与当事人所在村委会负责人联系,请他们对当事人一家予以关注,还特别嘱托对这位当事人曾采取过激行为的事件保密,避免她受到新的刺激。随后一段时间,锦江法院的法官多次与当地村委会联系了解情况,直到这起曾经涉及不安全因素的事件彻底得到平息。那年夏天,果香满园的时候,这位当事人特意摘了一篮自己种的枇杷送到法院。
另一桩小额欠款纠纷中,当事人双方是多年乡亲,一时意气之争,扯皮吵架,双方闹上了法庭,火药味十足,好邻居出形同陌路。该案事实清楚,一份判决就可轻易断出是非。但法官没有做这样的简单处理,而是充满人情味地进行了调解,既使案子妥善解决,又让一对老朋友在法庭上重归于好。这样的例子在锦江法院屡见不鲜。“法律春风漾村落”,按照贴近农村、服务农村的工作思路,锦江法院始终坚持以公正的裁判,化解纷争,平息矛盾,为当地农村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法治阳光 洒满田间地头
法庭到村组,法官进农家。锦江法院以制定落实《锦江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办案规范》为契机,有计划地组织法官携卷下乡办案,采取灵活多样的审理方法,方便群众,化解矛盾,不断提高办案的社会效果,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好评。一起农民家庭纠纷中,因为被告年龄较大,患有高血压、肺心病等多种疾病,行动不便,法官在征得各方同意后,带着书记员上门调解,以案说法,以理服人,使一起家庭矛盾得以化解,原告主动撤诉并送来了感谢信。像这样巡回上门现场办案的场景,在锦江法院不胜枚举。送法下乡,热心教化。由院领导带队,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法律宣传,发放诉讼指南,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在锦江法院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据不完全统计,争创全国一流法院期间,锦江法院先后二十余次组织法官到农村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并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官驻村联系,文明服务到农家,捐赠法律法规方面的书籍千余册,向农民赠送电脑十余台,组织农民上法制培训课,为新农村建设积累基础。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参与农村“大调解”机制。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强化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构建长效联系机制,法官与人民调解员“结对子”,通过庭审观摩、个别指导、讲授法律课等形式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并优先考虑将农村享有较高威望和调解经验的人民调解员补选为人民陪审员。此外,法院还针对当前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性很强的对策建议,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顺利构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未雨绸缪教先行,普法教育从娃娃抓起,十余名经验丰富的法官主动担任了农村中小学的“校园辅导员”,以案说法,为学生们讲授法律知识。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犯的关爱和帮教,主审法官对家在农村的未成年犯定期进行回访考察,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改造情况,与他们进行座谈交流,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重拾信心健康生活。锦江法院法官们实打实的作风,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少审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获得了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荣誉称号。
法律援助 撑起维权天空
打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诉讼渠道,为农民兄弟诉讼提供实实在在的方便,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一环。“创一流”期间,锦江法院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赡养、追索人身损害赔偿和劳动报酬、农民工劳动争议等涉农案件开辟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的“绿色维权通道”。2005年4月的一天早上,来自双流、新津等地的64名民工匆匆来到锦江法院立案大厅,初春温暖的阳光也没能融去他们面上的愁容,47万余元的工资款被长期拖欠,这是压在他们心中沉甸甸的巨石。群众利益无小事,帮助农民兄弟解决困难就是法官的职责。面对这起特殊的案件,锦江法院迅即启动“绿色维权通道”,立案时免收全部诉讼费,并适用速裁程序快速调处,使当事人头天“递状纸”,第二天就领到了调解书。当法官亲手将执行兑现的47万余元的现金支票交到64名民工兄弟手中时,民工胡小兵激动不已地说,“我们的工资终于拿到手了”。64名民工发自内心地对法院和法官表达着感激和谢意。对一些履行能力差的当事人,锦江法院的法官们则用更加人性化的执行方式维护着合法权益。8年前一个莽撞的农村少年,口角之争故意伤害他人致死,6年后他减刑出狱时,其父已重病瘫痪在床,其母不久也撒手人寰,而被他伤害的那个大山中的农民家庭,也一样经济困难,向法院申请执行赔偿金。赔偿和赡养,使得身无一技之长的年轻人一筹莫展,意志消沉。面对这样一个特殊的案子,锦江法院的法官采取了人性化的执行方式,多方奔走,帮年轻人在一家汽修厂找到了工作,送他参加专业培训,不仅解了年轻人的燃眉之急,有了分期支付赔偿金的能力,而且使他重新扬起了生活的风帆,“我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努力工作,回报这些好心人!”这是年轻人的心声。法律无情人有情,一起多年的执行难案件被破解的背后,是锦江法院法官们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一片拳拳之心。心中时怀农桑情。锦江法院除了减、免、缓诉讼费和申请执行费,还通过建立诉讼引导制度、诉讼风险告知制度等,让有理无钱的农民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保障农民在打赢官司后,能够尽快得到执行。此外,锦江法院在“创一流”期间还积极开展农村扶贫工作,定期访问贫困农户,资助多名贫困学生上学,全院干部职工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争创期间,锦江法院二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扶贫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