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市中院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成都市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市纪委转发省纪委(2007)3号文件以及《成都市纪委、成都市监察局关于实行办案工作责任制和办案过错责任追究的规定(试行)》,并提出今后廉政工作的重点。一是将和谐社会的各项要求贯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去,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高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二是坚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挽回损失,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办案思路,对腐败案件,有多少查多少,决不手软;同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违法违纪违规案件和行为的发生。三是坚决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冷、硬、横、推”、作风不实等问题为重点,继续搞好队伍建设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解决纠风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四是建立健全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靠制度管权、管人、办事,并不断创新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手段、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监督到位,形成良性机制,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法官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五是要求纪检监察人员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严于律已,以身作则,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
(责任编辑:陆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