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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立案到裁判上网 成都法院审判全程依法公开透明
作者: 何良彬 王鑫  发布时间:2007-03-01 17:50:09 打印 字号: | |
  审判公开,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是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利、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在成都中院,司法为民不仅仅体现在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上,公正司法才是成都中院司法为民之本。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将司法的每一个环节置于阳光之下,老百姓才会真正地体会到司法为民。在成都中院,您会感受到,从立案到审理,直至最后的执行,乃至裁判文书上网,都做到了真正的公开透明。

  审判 依法做到100%公开

  当事人到成都中院立案,首先就感受到立案六公开:立案电话公开、立案时间公开、交纳诉讼费标准公开、立案程序公开、立案工作范围公开、立案制度公开。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成都中院公开审理案件率达到100%,公开宣判率达到100%,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法院做到案由和当事人姓名住址公开、审限公开、合议庭组成人员公开、开庭时间公开、开庭程序公开、证据公开、宣告裁判结果公开。

  执裁分离 既强化监督又为当事人开辟一救济渠道

  过去,执行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一般都由执行机构自行处理,难以有效监督。经过深思熟虑和考察论证,2005年1月11日,成都中院在执行局外正式设立与执行局、其他业务庭平行的执行裁判监督庭,真正独立行使执行裁判和监督职能,彻底实现执行裁判权和实施权的分离,这一执行改革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两个月后的3月18日,成都中院执行裁判监督庭成立以来首次对一案外人执行异议案实行公开听证,此次“阳光听证”让案外人和申请执行人等都非常满意。此后法院规定,今后,凡涉及需作出司法性质裁定的案件,基本上都要通过听证才作出裁判,这可以给争议各方当事人提供一个极佳的救济渠道,充分、公开展示自己的意见,从而确保执行案件公开、公正、公平。2005年,全市基层法院已全面推行了这一执行工作改革的新机制。前不久,成都中院受邀在最高法院组织的执行制度国际研讨会上专门介绍了实施执裁分离改革的情况和效果,得到广泛肯定。

  减刑假释听证 确保公开公正

  以前,审判公开主要是指一般案件,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过程,普通人往往不太了解。为增强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更好地保障司法公正,成都中院从去年开始,对缓刑服刑人员的减刑审理案件采取公开听证的方法进行。

  当事人杨某2001年3月,因为贪污罪被成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缓刑期至2005年3月结束。缓刑期间,杨某仍旧供职于原单位担任技术骨干。由于杨某工作认真努力,其主持的项目获得了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奖,并且缓刑期间,杨某遵纪守法,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认真改造。因此,成华区公安分局请求法院将杨某的缓刑减刑9个月。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院邀请成华区公安分局、检察机关、杨某单位的代表以及杨某一起参加了听证会。法庭最后裁定,将杨某的缓刑执行期缩短8个月。对这一作法,去年成都中院应邀在上海召开的、有德国专家参加的减刑假释问题国际研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摇珠决定拍卖、评估等机构 确保阳光公平

  案件执行过程中,如何防止执行标的物的评估、拍卖环节滋生腐败和不公平现象,是确保执行公开和公正的关键环节。成都中院从2004年8月开始向社会公开征集、挑选拍卖机构,进入法院司法拍卖机构名册。名册建立后,有关执行等涉案资产的拍卖处置,由此前根据每次拍卖具体情况决定拍卖公司,转为在稳定的司法拍卖机构名册中进行“摇珠”确定,并全程录像监督,事后,当事人如果对相关过程提出异议,随时可以查看录像…… 这些措施可以保证执行案件评估、拍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既能保障执行案件质量,也能防止暗箱操作。

  形成威慑促执行 法院网上公布老赖名单

  赖账者人人痛恨,所幸的是这种情况将被彻底解决——从去年8月起,你只要轻轻点击成都中院的网站(http://cdfy.chinacourt.org)就可以看到“老赖”的“黑名单”了。据了解,这是成都中院为了重拳治“老赖”,在全省率先采取的一个“绝招”,也是成都中院正在建设之中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做,就是要让不守信用的企业或个人付出成本和代价。”成都中院刘楠副院长介绍说。

  该“黑名单”公示内容为被执行人(老赖)姓名或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执行案号、案由、依据、申请人名称、申请执行标的等,案件执行中若出现新的情况需变更信息内容的,法院将及时变更。首批公布的执行案件有1300件,新收案件还在逐步录入发布。

  案例指导 统一司法尺度确保案件质量

  假如同一个类型案件,在不同法院得到的却是大相径庭的判决结果,这不仅会让当事人感到纳闷,也危害到司法的公信力。为此,成都中院制定实施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示范性案例评审及公布实施办法》,强化案例指导,经成都中院审判委员会确认为示范性案例的,由中院统一向全市法院发布,并同时通过成都法院网公开,指导各基层法院在办理同类案件时参照。2005年迄今,中院已评出具有各类示范性案例42件,其中还有5件示范性案例被最高法院公报和省法院案例指导采用。近日,成都中院汇编的示范性案例第一辑也即将公开出版。对照今年初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法院领导多次强调的要“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统一司法裁判尺度”的要求,成都中院在这方面也率先迈出了坚实而稳重的一步。最近,最高法院特别邀请成都中院在法律适用统一机制国际研讨会上就示范性案例制度运作情况作了经验交流,受到到会中外专家和法官的充分肯定。

  判决书上网 既方便公众也利于监督

  过去,裁判文书主要送达给当事人,普通公众了解不多。近年来,成都中院把公开裁判文书作为进一步落实审判公开的重要方面,不断加大公开力度。从2005年底开始,您只要进入成都法院网,就可以随意浏览您需要的知识产权判决书。据悉,成都中院第一批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包括从1997年至今的共计132篇,涉及专利、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等领域,以后,成都中院还将陆续公布一些裁决以及新生效的案件,社会公众都可以在第一时间了解到成都中院的知识产权审判。今年8月1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裁判文书开始上网对外公开。从今年10月起,成都中院的行政裁判文书也都实现上网公开。社会公众只要点击成都法院网,即可在互联网上进行查阅。此外,成都法院裁判文书选也已经公开出版两辑。这既实现了与国际惯例接轨,更体现了成都中院在全面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的审判运行机制上的决心。

  判后释疑 法官对疑问负责到底

  虽然官司结果有赢有输,但对于当事人来说,总是希望自己能够胜诉,如果拿到败诉的判决书,心里肯定憋着一口气,弄不明白自己为何要输官司。为帮助败诉当事人正确、全面理解法院裁判的公正性、合法性,使当事人更好地接受裁判,减少无端缠诉和上访,2005年,中院制定了《关于法官判后释疑的若干意见》,规定对于判决生效案件,承办法官在6个月内,针对当事人对裁判提出的疑问,以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为依据,运用法理、情理、事理相结合的方法,说明裁判程序的合法性和裁判结果的公正性,使当事人自愿接受法院裁判、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义务,说服当事人服判息诉。这一作法得到了上级法院充分肯定,省高级法院正在制订相关指导性文件。

  目前,判后释疑制度已在全市法院大力推广,并受到当事人的广泛欢迎。在对2080件案件、3879位当事人进行判后释疑后,当事人都是疑惑而来,信服而归。
责任编辑: 何良彬 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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