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次党代会召开后,市法院党组中心组进行了认真学习,并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紧贴市委确定的“三新”新突破的奋斗目标,制定了贯彻措施,提出要立足审判,坚持司法为民,以维护和谐稳定,促进发展为切入点,力求把握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增强主动服务观念,为市委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实现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明确主要工作任务和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我市加快城乡统筹和“四位一体”科学发展的工作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化解社会矛盾,推进民主法治,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使审判和执行工作在一个更高起点上实现良性运行。力争年平均结案率达95%,执行结案率达70%,调解率达60%,执行难问题进一步缓解,办案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结合得更为理想,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更为充分。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加快职业化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巩固争创一流成果,努力使全市法院整体工作实现新的提升。
——坚持六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主动服务于党委中心工作的原则;二是坚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则;三是坚持司法为民的原则;四是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原则;五是坚持法治统一和依法平等保护的原则;六是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
——突出十项工作重点:一是积极稳妥地审理与企业改组、重组以及工业化、产业化相关的各类案件,为实现工业新跨越创造良好环境。二是高度重视涉农案件的审理,促进农村和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村城镇化进程,为开拓现代农业新局面提供司法保障。三是依法审理第三产业的各类纠纷案件,为增强服务业新优势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四是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和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研究与审判,优化我市创业环境,推进对外交流。五是认真审理涉及城市规划、建设和经营的各类案件,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六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促进城市文化品位的提高和西部重要文化中心的建设。七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提供司法保障。八是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推进司法服务,开展司法救助,加强诉讼调解,妥善调处与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各类纠纷,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九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加强执行监督,规范执行流程,探索执行工作新途径,努力解决执行难,维护法制的权威性。十是切实做好维护和谐稳定工作,立足审判,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采取十六条措施:
1、畅通诉讼渠道,方便群众诉讼。增加巡回审理点,健全巡回审判制度,完善和规范假日法庭、旅游法庭、小额商事法庭、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坚持假日立案、网上立案、电话立案等便民方式;简化立案程序,健全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机制,完善立案大厅便民设施,完善和规范立案一站式服务。
2、强化诉前辅导,提升诉讼效力。完善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认真落实判后释疑制度,积极引导当事人对诉讼结果形成共识。
3、完善诉讼模式,减轻诉讼负担。进一步推行案件的繁简分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下大力气推广速裁机制的适用,特别要求市中院和高新等六个城区法院要积极探索适用速裁机制有效解决纠纷。
4、拓展司法救济途径。依法受理案件,依法及时办理减、免、缓收诉讼费,要不打折扣地落实新的诉讼收费办法,严禁违规乱收费,坚决防止诉讼费标准调整后不依法及时立案的倾向,对农民工、残疾人、孤寡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要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在落实为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同时,对民商事、行政诉讼中确有困难的群众积极协调相关方面实施司法援助,进一步推行执行救助金制度,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5、实现审判管理职权的归口统一:在市中院已经建立专门的审判管理部门的基础上,要求各基层法院将现已设置的审判管理职能集中到一个相对独立的部门统一行使审判管理职权,并选调精干审判力量承担审判管理监督工作。
6、强化流程管理,实现过程监督。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实现审判管理监督由质量考评到审前监督、审中监督和审后监督的全程管理,通过管理预警堵塞漏洞,防止出现超期案件。
7、深化个案质量管理:抓实个案评查、类案评查、专项评查、法律文书评查、庭审评查等评查工作;提高评查标准,建立差错案件、质量不高案件、质量瑕疵案件和文书差错案件的层级质量评价标准。
8、强化审判质量与效率宏观的管理:市中院将进一步修订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体系相关指标的权重比,完善指标体系权数,以全部23个指标强化对本院各部门工作的评价,建立与审判管理相衔接的法官业绩评价体系。
9、建立完善和扩大在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上引入人大、政协、检察以及舆论、社会公众等外部监督评价体系,制定具体的监督评价范围和标准,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司法公正。
10、完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听证、合议制,建立申诉、再审案件分流快速处置机制,以负责任的立案分流提高申诉、再审案件的处理效率,以内部有效的协调沟通保障案件的处理质量,以听证方式确保当事人的诉求得到充分重视和满足。
11、严格工作责任,全面实现“四定一包”工作制,落实领导接访、带案下访、定期回访、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12、积极开展信访联合大接访,建立全市法院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的统一协调、层级责任机制和信息管理系统,积极落实向社会公开信访案件处理情况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增强信访工作透明度,防止互相推诿扯皮,影响信访案件的及时处理。
13、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清理执行工作制度,理顺执行工作程序,严格实行执行全过程公开和有争议案件的执行听证制度,落实执行风险告知、执行过程通报等。要求各法院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由于先执行后收费而出现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推诿执行的情况。
14、继续强化执行监督,收缩执行权力。继续健全完善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的分立,建立和完善执行流程管理体系,推进对执行全过程的监督;完善执行案款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推行社会公示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5、不断创新执行方法。充分发挥全市法院执行信息公示系统的作用,加大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集中执行、联动执行的力度,想方设法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合理适用执行和解,对有条件执行的加大执行力度,对确实难以完全执行的寻求执行和解,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实行执行案件备案登记寻求社会化处置。
16、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各方配合”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尽最大努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袁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