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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纷争 女法官全凭一颗诚心
5月15日成都晚报专栏“成都法院审判能手系列报道”之一
  发布时间:2007-05-15 16:58:10 打印 字号: | |
  开栏语

  人们遇到法律纠纷,通常会经过诉讼程序到法院寻求解决;一个人触犯刑律,会受到法律的审判和制裁。法官办案往往会遇到许多疑难问题,尤其在面对道德与法律发生矛盾和冲突时,在情与法的选择和挣扎时,这些案件如何办理?法官是如何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审判技巧,使案件得以顺利了结?从今天起,本报将陆续推出“审判能手系列报道”,展示法官判案鲜为人知的幕后故事。

本期人物

市中院审判监督庭审判长 刘建敏

  工作重点:负责再审程序审理的案件

  典型案例:通联公司和恒业公司合同纠纷案

  判决效果:化解当事双方积怨实现案结事平

  原以为刘建敏是个说话办事都风风火火的女强人,当她推门而入来到相约的房间时,记者之前对她的判断被颠覆了。小巧玲珑的她直发披肩,还没说话就先笑了起来,让人顿感亲切。刘建敏外表温柔,话音婉转,与她交谈犹如春雨润物,给人一种温馨和信服感。刚担任审监庭审判长3个多月的她就承办并审结了23起再审案件,而她审结的案件,无一件改判或发回重审,也没有一起案件的当事人申诉和上访。当记者问她如何才能做好审监庭庭长这一工作时,刘建敏抿嘴一笑:“是法官的责任心。”

               本报记者 杨柳 夏佳

○角色转变

 化解积怨 做人的工作

  从已工作多年的民三庭到审监庭,这对刘建敏来说,并不仅是职务上的转变,更多的是做事上以及待人上的转变。以前在民三庭,她办理的多是知识产权和涉外案件,接触的当事人和代理人的素质比较高,并且都能听从法官指挥。

  但是,审监庭的案件却和民三庭的案件有着很大的差异,因为这些案件一般都是通过一审和二审程序,再经当事人的不断申诉或者是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也就是说,案件从进入法院到进入再审程序,一般都经历比较长的时间。刘建敏说:“这些案件历时最短也有两年,一般是五六年,我最近办的一个案件是发生在1969年的刑事案件。这些案件的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经历了长期的申诉,心中都有这样那样的想法。所以我们在办理这类案件时,面临两难选择,因为社会效果与适用法律在经历了这么长的时间后,有时并不绝对统一。”

  刘建敏认为,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有一些是由当事人的性格造成的,有一些是对法律或法院的不理解造成的。“这就需要法官来做人的工作。”刘建敏说,这就更要注重案件审结过后的法律效果。她说:“再审的民商事案件,让当事人息诉服判的一个主要办法就是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确实不愿调解的,才进行判决。以前在民三庭时也调解,但意识没有这么强,因为审监庭审理的案件是终审案件,审结后当事人没有渠道再进行上诉,也就是说没有救济渠道。”正是因为如此,在刘建敏看来,审监庭的调解工作非常重要。

  刘建敏认为,审监庭的调解工作就是要解开当事双方之间的结,尽管解开这个结并不容易,因为通过长达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诉讼,当事双方有很深的积怨。

○面对案件

 发现焦点 细读案卷两星期

  “除了当时双方的多年积怨导致案件越打越复杂,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再审案件中当事人与法官也有‘矛盾’,因为既然是申请再审,那其中一方当事人一般都会认为原审法院不公正。”刘建敏介绍了一个她审理的典型类似案件,即通联公司和恒业公司合同纠纷案。

  此案一审时,法院判决通联公司支付给恒业公司工程款160多万元。不服判决的通联公司提起上诉认为,恒业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偷工减料,单方进行工程验收,将不合格工程强行让通联公司接受;恒业公司在工程结算中弄虚作假,有增不减,通联公司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导致错误判断。更为重要的是,通联公司认为恒业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做出的鉴定报告不具有证据效力,其中鉴定人员单位名称与鉴定单位名称不一致,并且鉴定所依据的是虚假伪造资料。

  经过二审,法院认为通联公司上诉理由成立,原审判决对工程的造价认定有误,应该根据二审中重新鉴定的工程造价作出判决,判决通联公司支付给恒业公司工程款35万余元。

  这下,恒业公司不答应了,于是申请再审。案件就这样被移送至刘建敏处。

  接手此案后,刘建敏希望通过调解,化解双方矛盾。要调解就必须把案件的卷宗看透,这样提出的调解方案才能让当事人信服。这起案件的卷宗多达二十多本,每天一上班就开始阅卷的刘建敏甚至不能一次性将这些厚重的卷宗抱起来,“我每回都要分两次才能将卷宗从柜子里搬到桌子上。”

  花了整整两个星期,刘建敏将整个卷宗仔细地阅读了两遍。审理时,她将双方的争议焦点归纳为:二审对工程造价启动重新鉴定是否合法。

○一腔诚意

 巧妙出招 让说情者转话

  就在案件进入审理的关键时刻,刘建敏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是她的一个好朋友打来的,好朋友称,她与恒业公司的老总关系不错,希望在再审中,刘建敏能高抬贵手。虽然对方没有明说,但是刘建敏却听出了朋友的弦外之音。

  而通过看卷宗,刘建敏发现一审和二审的鉴定结论都有瑕疵,一审在工程量的计算上有问题;二审是鉴定人员的资质有瑕疵。在两份鉴定都有瑕疵的情况下,按常理,应该是第三次委托鉴定,但鉴定费需数十万元。

  鉴不鉴定?刘建敏想了很久。如果要鉴定,那会给预支鉴定费的申请方以经济压力。如果败诉,申请方将更难受。经过反复考虑,刘建敏决定向双方当事人阐明了她的观点。

   刘建敏分别找到双方当事人。她告诉通联公司,存在鉴定人资质问题,没有将一些内部装修纳入核算。接着,她又找到恒业:一审仅凭你们单方提交的材料在鉴定,这肯定有问题,因为法院委托鉴定的证据材料,必须经过双方质证,否则,法院不能轻易采信。

  刘建敏甚至还推心置腹地告诉通联,现在二审鉴定费是30多万元,再审鉴定费是50多万元,好不容易打官司拿到的钱其实都给了鉴定机构了。对于恒业,刘建敏“利用”了那位来说情的朋友。她说,自己将卷宗看透后,就觉得恒业的要求太高,“我要打消他的一些念头,但有些话又不能明说。”刘建敏便将这些话,说给请托的朋友听,通过朋友将这话转达给恒业,慢慢消除恒业过高的期望。

○春雨润物

 多管“闲事” 彻底解决矛盾

  一般来说,公司打官司时,都有律师出面,公司法定代理人不会和法官直接打交道。但这件案子中,刘建敏却多次给通联的法定代理人冯某(化名)打电话进行沟通,并提出了一个恒业能接受的方案。可是,让刘建敏好不容易做下了冯某的工作后,恒业却变卦了,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怎么办? 反复做却做不下工作,“但是我也很能理解,做了工程却没有拿到钱,当然他拼命的想多要点钱。”刘建敏说。

  得到恒业的消息后,冯某表示,自己是好不容易才说服董事会同意刘法官提出的方案,现在对方的做法让自己有口难辩。面对冯某的牢骚,刘建敏诚恳地说:“你把董事们的电话给我,我一个个给他们打过去解释。”虽然刘建敏从来没与冯某见过面,但是她的这番话着实让冯某感动。

  最终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就在这个过程中,刘建敏还因为诉讼费的问题,再次给冯某打去电话,在再三劝说下,通联终于同意多承担一万块钱的诉讼费用。

这个案子中,本不该法官管的刘建敏也在管,在调解过程中做了很多案外的工作,因为恒业在没有拿到钱的情况下,采取了很多过激行为。比如用钢条焊死了通联的铺面,并且阻挠通联的商品房出售。这些举动让通联很气愤,导致了双方矛盾的激化,两方根本无法坐下来好好谈。

  “既然你表示相信和尊重我,那你就应该相信我能把这个案件调好。”刘建敏要求恒业公司必须先把房屋恢复原状,先把钢条取下来,更不能从中阻挠商品房买卖。“法院已查封了通联部分房屋,足以保证案件审结后的顺利执行。”刘建敏的话彻底打消了恒业的顾虑,虽然不用管执行方面的事情,但刘建敏还是给他们说,在履行过程中有问题,都可以给她打电话。最终,双方在和解中达成一致,化解了这一长时间的矛盾。

○名词解释

 审判监督庭职能

  审查监督是法院为了维护司法的独立、公正和权威,纠正不当裁判而设立的一个专门的纠错机构。审监庭审理的职责主要是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地案件;审判人民检察院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案件;审判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各类再审案件;审判对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按第一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不服而上诉的案件。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审批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再审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

                 

                         来源于《成都晚报》
责任编辑:成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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