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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与农民工同冷暖
——记成都市武侯区法院维护农民工权益
作者:王 鑫 闫曙杰  发布时间:2007-05-28 10:38:02 打印 字号: | |
  “百姓在我们心中的分量有多重,我们在百姓心中的分量就有多重!”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院长于嘉川说道。3年来,该院积极开展“心与农民工同冷暖”行动,全力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共审结各类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案件982件,调解结案470件,调结率达47.8%,执结标的额585万余元。

便捷立案暖其心

  2005年3月6日是周日,下午6时,一起拖欠20余名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被起诉到了武侯法院。该案中,包工头陈某拒不支付所拖欠的工资,长期离家躲藏,该日才被农民工找到。20余名农民工立即将陈某扭送到武侯法院,要求法院受理该案,并要求快速审理,以免其再次逃走。该院了解情况后,为20余名农民工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并立即启动“双休日立案开庭”便民举措进行开庭审理。从下午6点到晚上11点,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讲道理、释法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20余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维护。

  近年来,该院积极建构便捷立案工作机制,方便农民工诉讼。一是对农民工维权案件实行立案审查、立案登记、立案交费“一站式”服务,对因工伤行动不便的农民工实行电话立案、上门立案,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民工打官司;二是专门开通服务农民工维权的热线电话,并严格落实夜间、休息日、节假日立案信访接待制度,形成服务农民工维权的全天候、无间断接电、接信、接访的快速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确保农民工随时打官司;三是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缓、减、免收诉讼费和执行费,最大限度地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打得起官司。截至日前,该院今年共为困难农民工缓、减、免诉讼费和执行费38万余元。

高效审理解其忧

  2006年7月23日,农民工羊某被骑电动自行车的曾某撞伤,经法医鉴定为六级伤残。由于事故发生后双方均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交管部门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也无法认定事故责任,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羊某起诉到武侯法院。该院在对其实施司法救助的同时,积极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承办法官经过耐心调解,终于促成被告曾某当庭支付3万元赔偿金,保证原告羊某得到了及时的治疗。事后,羊某专程送来锦旗,称赞该院“公平公正、热情周到,秉公执法、情系于民”。

  在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审理中,该院强调便捷高效的快速裁决机制,即对于当事人双方同时到场或传唤后能及时到场的,即时进入速裁程序;对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权利义务明确的,原则上适用简易程序;对于集团诉讼案件以及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重点案件,合议庭快审快结,并由院、庭长跟踪督办;同时,在立案和审理环节实行庭前、庭中和庭后相结合的全程调解方式,及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全力执行保其利

  今年春节前,该院受理了89名农民工申请执行四川省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工资一案。在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发现该公司早已人去楼空、无财产可供执行。为了使农民工们能够拿到工资欢欢喜喜回家过年,该院执行法官放弃休息时间,全力多方查找,历尽艰辛终于查证到该公司在四川广元某公司有到期债权10万元。随后,执行法官们多次来到广元进行执行,该公司的负责人最终被法官的执著和真诚所感动,当场支付了10万元,该案最终以农民工工资得到及时兑付而圆满结案。

  该院在执行农民工案件中,努力确保每一起案件达到四个穷尽,即穷尽执行程序,穷尽执行措施,穷尽财产线索,穷尽执行方法,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民工维权执行案件的执结率。同时,全力开展农民工维权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采取定人、定案、定时、定责的方式,集中攻克。截至日前,该院今年通过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共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86件,涉及农民工423人,兑付农民工工资104.29万元,切实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 鑫 闫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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