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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机关党委对2004—2007年入党新党员进行再培训
  发布时间:2007-07-02 17:35:04 打印 字号: | |
  6月22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对2004—2007年入党的36名新党员,进行了为期一天的集中教育培训,以进一步巩固、深化社全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果,确保法院新党员始终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出色高效地干好本职工作,较好地落实司法为民,并保持做人本色,坚持做到清正廉洁。此外,成都中院还通过这次教育、交流来检查法院近年来入党人员履行党员义务、严于律已、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及共产党先进性的保持等相关情况,是对入党后的一次回头看。

  会上,成都中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张宝珊作了“以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专题报告,从政治理想信念,实现司法为民,保持清正廉洁,勇于实践,大胆创新等四个方面要求新党员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他强调:共产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社会主义道路,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领导;要干好本质工作,心要细,责任心要强,恪尽职守,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努力实现司法为民;要保持做人本色,做到清正廉洁,必须守住“四关”,克服“四种”不良心态,做到自律;要求新党员学习要创新,工作要创新,制度要创新,思想上要有创新理念,行动上要有创新举措,成绩上要出创新成果。

  会上,院机关党委委员、监察室主任郑自贵作了“坚守底线筑牢防线”的专题发言。他给参会的全体党员同志,列举了腐败案例,细算了腐败分子的“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等“七笔账”,笔笔皆亏,笔笔皆“穿心”,要求新党员同志必须做到慎初、慎独、慎微、慎交。

  会上,六名新党员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并严格对照党员标准、权利和义务等,认真总结汇报了入党以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相关情况。院党办副主任李吉川对六位同志的发言进行了点评。会后,还组织大家进行参观考察学习。

  成都中院的这次培训方式,改变过去培训仅有领导讲、专家讲扩大到还有普通党员讲,培训从注重讲理论推进到理论联系实际,采用领导讲授与新党员代表讲感受、谈认识的这种创新方式进行,给新党员提供了一个较好的相互学习与交流的平台,取得了极佳的教育效果,是一次大胆的创新。

    

       成都中院机关党委委员也参加了此次教育培训会。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
责任编辑:成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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