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认真贯彻《成都市老龄事业“十五”发展计划纳要》,扎实开展老龄各项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圆满完成了《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因工作突出,市法院被成都市市委(成委发[2007]41号)评为“成都市‘十五’时期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唐金成同志被评为“成都市‘十五’时期老龄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