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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院顺利接收川西监狱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管辖权
作者:本院审监庭  发布时间:2007-09-27 15:06:0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市中院谢商华副院长代表成都法院在省高院、省检察院和省监狱管理局的主持下,从雅安市中院顺利接收川西监狱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管辖权任务。至此,成都市中院受理监狱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刑罚执行机关增至9个,预计全院每年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将净增1800余件,增幅达50%。川西监狱原设在雅安市芦山县苗溪境内,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由雅安市中院承办。2006年,川西监狱整体搬迁到龙泉驿区后,依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省政府《研究全省监狱布局调整工作的会议纪要》和省监狱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监狱布局调整规划方案的通知》要求,关押的罪犯服刑地变更为成都市,监狱提请的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由成都市中院受理。(责任编辑:杨绍元)
责任编辑:杨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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