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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思想去工作:“高”“新”法院管理核心理念的确立与实践
作者:王 平  发布时间:2008-01-06 12:09:49 打印 字号: | |
  在我院的文化宣言中,有这样一句励语,叫做“高不过的峰峦是思想,远不及的天海是智慧”。一直以来我们以为,“思想”之于具有“高”、“新”特质的开发区法院,尤其是它的管理工作,犹如内在肌体之“精”、“气”、“神”,把握了思想就把握了法院管理工作的魂与脉。因此,“用思想去工作”一直以来占据着我院管理机要之主旋律的重要地位。

            “用思想去工作”的内源基础

  纵观这些年各法院,同是抓案子、带队伍、搞改革,从未有过管理上的放松,其结果却是有的“光彩耀眼”,有的“黯然无色”。究其原由,问题的关键在于你这个法院的管理是否融入了思想性,各个层面的管理者是不是一个以思想见长的管理者,是不是一个“智念深亦”的管理者,是不是一个重理性思维的管理者,这一点非常重要。一个不善于或者出不了思想、缺乏创意的管理者,工作只能是“有形无神”,缺乏神韵。与之相反,凡是工作走在前列的法院,它的管理都十分注重在法院内部培育和营造一个“用思想而非靠拼体力去工作”的能动氛围,使法院工作中原本蕴含的思想性得以充分彰显,现代的理性思维得以最大地激活,从而能够在整体上把握法院工作的魂脉和气韵。

  经过多年的思索,我们逐步确立了“用思想去工作”的核心管理理念,其内源性首先在于“高”、“新”特质的要义使然。因为无一例外所有的开发区都被烙上了经济与社会发展“火车头”、“发动机”、“增长极”的印记,社会各方对它的发展寄予厚望。作为司审判、助发展、促和谐,肩负特殊使命的开发区法院,无一能够游离于开发区的发展之外,而必须以现代的视野去把握法院的工作未来,以全新的理念去因应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以创新的精神去开拓新的工作局面。这一切在我们的管理工作中如果没有思想的铺垫,就很难撞出火花并闪烁出耀眼的光芒,此其一。其二,差异突破的基本考量。开发区法院是改革开放中的新生事物,无论在机构建制、管理体系、人员配置、经验积累等诸多方面,都与其他法院存在很大差异,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这无疑给我们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如何在这种差异中寻出路、求发展,走创新积累进步之路就成了我们的唯一选择,而创新很大程度在于思想力的运用。可见,以思想与智慧去实施内部的有效管理这一内在要求,在开发区法院显得尤为突出。其三,竞争的选择。法院的竞争是管理的竞争,更是思想的竞争。开发区法院必须有精进的态势、一流的业绩,实现争先创优的目标,否则不成其为“高”、“新”法院。而在当下激烈的争先创优的竞争中,我们处在一个空前活跃的新旧思想观念碰撞、更迭时期,思发展、求进步的法院竞争日趋激烈,谁能主管理思想之先导、谁能拥管理理论之系统,谁能积管理实践之经验,谁就能走在改革和时代的前列,并赢得事业成功与发展。

  实际上,我院“用思想去工作”之理念的形成,缘于建院之初提出的“用思想而非靠拼体力去工作”的要求,蕴涵了“思想强人,人才强院”的发展思路。1996年我院还在筹备期间时,第一批到位人员五天的集中学习中,党组便鲜明地将“用思想去工作”这一理念明确地传递给了当时的每位法官和干警,此后陆续进入本院的其他法官和干警也一直接受着这一理念的灌输,并一以贯之地奉行,使这一理念得以不断深化并形成共识。如在建院五周年之际法官们撰写的《用灵魂去工作》、《思想的历程》等随笔,阐述了对“思想”理念的理解与认同。院领导先后撰写的《思想者的路径》、《关于“思想”的思想》随笔,直接对“用思想去工作”进行了或实践层面、或哲学层面的思考和梳理。因此,“用思想去工作”作为我院管理方略上具有基石地位的核心理念,有其真实的历史渊源,并如一条红线贯穿了本院建院至今十年发展的始终。

              “用思想去工作”的内涵要义

  思想带给我们集体智、识、勇,思想赋予我们事业精、气、神。如前所述,“用思想去工作”是贯穿我院十年创新发展过程的核心理念,是管理之魂,运作之脉,是提升管理工作水平与效能的态度、原则与法则。其内涵要义集中表现为:

  ——一个思路:理念塑魂。有句哲言,叫做“凡合适的事物和动作,必有一种飘逸的神态,所谓悦目就在于这个神态。”管理法院也是如此,讲究管理方法和艺术的法院,同样可以进入一种形似的“飘逸神态”。而它内在的“合适”、外化的“悦目”,就是一个法院思想的倡扬、理念的塑造、理性的形成。谁要是攀登上了思想的制高点,有了一套自成体系的个性化的治院理念和“概念”设计,法院工作就能“形”、“神”兼具,走在时代的前列。显而易见,概念清晰的法院,思路明晰、规范有序;概念清晰的法院,理念独特、气韵活现;概念清晰的法院,观念先进、锐气昂扬;概念清晰的法院,思想活跃、气势如宏,它的管理必然如水到渠成般自然流露出一种飘逸的神态与美感。否则,一个法院的管理,无论怎么抓,怎么管,最终只能停留在低水平的技术层面上。建院以来,我们将很大的精力用在培育和提炼自己的管理理念上,并在管理实践中不断丰富与完善。时至今日,我们通过对法院管理核心理念、总体思路、治院方针、队建目标、素质标准的系统梳理,已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系统的理念体系。

  ——一条路径:思想强人。思想孕育文化,文化孕育人格和情怀。前几年,在各法院普遍尊崇“人才强院”的理念,抓培养、塑精英,以推进法院整体水平提升的强势语境下,我院依循“用思想去工作”的核心理念,演进提出“思想强人,人才强院”的治院方略。因为没思想的法官只能是工匠,没有思想的领导只能是监工。法院的发展,比机制也好、拼人才也罢,最终都是“思想”在起决定作用,大凡有思想的法院和法官,往往“神”气活现,不仅思维敏捷、思路清晰,而且善于出新、多有见树。反之,则形同程式化的操作,工作难有创新、无从出彩。从这个意义上讲,工作的竞争就是思想的竞争。用思想去工作,如果没有一支用思想武装起来的法官队伍,只能是空谈,而没有思想的人才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才。基于这样的认识,建院之初,我们曾以“用思想而非靠拼体力去工作”对“思想强人”这一理念做了最初浅层面的界定,进而提升为“凡事要用心去体察、用脑去思考;工作要善于启动思维,开动脑筋,用学问去加工,用智慧去筹谋,用心灵去体味”。

  ——一种方略:笔外做功。此为“用思想去工作”之理念最为深刻的一面,隐含的是管理智慧与灵性的挥洒与运用。比之于行文写作,出彩的作品,不在你笔力的深浅,而在平日对素材的积累、信息的把握等外围的铺垫,如此水到渠成,必然佳作迭出。正如古人所讲:“知弹有弦琴,不知弹无弦琴。以迹用,不以神用,何以得书琴之趣?”亦如“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这么个道理。对此,在用思想去工作理念支配下我们笔外做功,首先是逆向思维的方式运用。最易被忽视的手段是最好的管理手段,看似不管用的方法是最好的管理方法,成熟的手段未必是好的手段;其二,管理的重点不在显形的中心,而是间接发力的隐形方面。显而易见,法院工作的重心是审判、是办理好每一个案件,但就案抓案、就案办案,不在营造良好的院风下力气,不在提升法官的素质下工夫,这样的审判往往难成风光无限之大气;其三,与强制性运作的管理理念相对应的“外功”,是讲究对管理对象的人文关怀,而决非一味在“管”、“卡”、“压”上做文章。上乘之管理讲究的是既严亦智,达到一种“士皆委己而听命”的境界。在这一思想体系架构下,我们以为可用做概念、夯基础、造氛围、抓创新四句话用来概括法院管理的笔外之功。

  ——一层优势:文以载道。如果说重视和提升法院的调研水平是管理上之“文道”的话,其以文所载之道自然归依于“用思想去工作”的管理之道,因此可将“文道”概括在“用思想去工作”的内涵要义之中则是情理之中的事。而正是有了这样的感悟和对调研深刻并超越一般普适性认识的全新理念,十年来我院理直气壮地倡导“调研就是管理”、“调研是法律人的基本职业能力”等新观念,不断地追求“以调研精审判、以调研促管理、以调研强素质”的管理之道,以此训练法官的法律思维、支撑法院的改革举措、升华司法的管理水平。也正是调研,使法院管理工作实现了从理论到实践的回归和从实践到理论的升华。可以说,我院几乎所有的审判和管理的改革创新举措,都来自调研成果的直接运用和转化。

  ——一方风范:文化兴院。精于制度的管理者也常常会碰到这样的尴尬,刚性的制度却遭遇执行不力,制度的不周会被不当利用,这诸多的弊端急需要一种柔和的管理手段来弥补。这种柔和的手段就是文化在组织管理中的作用。法院文化是激励队伍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是塑造法院整体形象的隐形载体,是法院发展的软实力。它柔和的特性恰可以与刚性制度管理相互弥补与调和,成为法院制度管理之外的柔性支撑,以文化的力量“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训导法官,约束行为,营造氛围。我们推动形成具有高新特质的法院文化,形成群体共同认知的精神意志、行为范式和评价标准。“用思想去工作”、“创新积累进步”、“用司法智慧书写法治进步”,这些都成为我们一路走来用文化营造法官精神家园,为法官共同遵守和不断丰富发展的文化表述。“思想孕育文化,文化孕育人格和情怀”,法院制度建设之“意”与法院文化之“蕴”互为表里、相得益彰,正在形成法院可持续发展的软实力。

              “用思想去工作”的实践路径

  卓越是我们的追求,优秀是我们的品格,精进是我们的态度。然其蕴含“用思想去工作”之我院管理核心理念的践行,却是一个见仁见智、创新发展的过程。对此,我们主要通过以下做法去实现在核心管理理念主导下全新管理体系的自我设计和完善。

  (一)在个性化治院理念的营造上下功夫。建院之初我院就意识到,依循“新”、“特”内在特质的定位导向是长远发展的思想基础。而且我们于法院管理伊始就将很大精力放在研究、论证和提出符合高新法院“新”、“特” 个性的治院理念上,并随着法院的发展,在实践中逐步给予完善,逐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比如,在总体思路上我们提出“要有强显职能的价值取向;坚持引领先导的前卫思想;依循以人为本的运作理念”;奋斗目标则强调“带善用思想工作的法官队伍,建激励争先的运行机制,创现代办公的前卫格局,强司法公正的良好形象,筑职能特点的管理模式”;内部管理理念则以“立足长远计议,谋划眼前工作;着眼规范运作,确保有序推进;紧扣新区特点,构筑特色机制”统一大家的思想。与此同时,我们还有明确的“培育和谐融洽的同志关系,构筑激励竞争的管理模式,营造规范有序的特色机制,树造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自身形象,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治院方针。提出了干警素质提升要有“识大局的思想意识,高学历的专业知识,零错案的办案质量,居前位的办案效率,善总结的调研能力,会电脑的基本技能,善表达的语言能力,无不廉的事件发生,受嘉奖的工作绩效”的具体素质标准;以及“无悖于审改的不规范庭审,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引发社会不稳定的事件,无发回重审或按审监改判的错案,无因人情关系所致的枉法裁判,无效率低下造成的积压案件”的“五无”审判工作质量标准。在前些年队伍建设取得一定成绩的基础上,我们又提出了建设一支“自信的、有思想的、现代的、廉洁的法官队伍”的新队建目标。

  (二)在争先推新激励机制的构筑上花力气。这些年来我院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首先实施的是《中层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按照所确定的五项目标,打破中层领导终身制,两年任期内,每年必须完成的工作目标是:所负责部门的主要工作指标每年必须跻入20个基层法院前5名;凡上级表彰必须榜上有名;必须推出一项以上创意性工作;必须完成一篇论文;年度考评所在部门认同率达60%以上。此目标施行的出发点有三:一是打破中层领导任职终身制。任职责任书与院长签定,一签两年,其中当年有三项目标,或者连续两年有两项目标未完成者取消任职。二是形成中层管理的自主性。五项任职目标均是一个大概念,给中层领导有效地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最大的管理空间。三是实现绩效考核的刚性化。所有目标界定指向非常明确,考评不会产生任何歧义,便于制度的逗硬执行。在解决了对中层干部实施科学管理的基础上,99年我院又开始着手研究对一般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经过近一年的论证,2000年出台了《全员素质提升达标评价制度》。这一举措之思想性在于,力求将建设一支高素质法院队伍的要求具体化,并以积分累加的形式实施动态考核和激励管理。以制度实施的2000年为起点,以六年的时间使全院每一位干警均达到了各岗位素质提升的基本分值,80%以上的被考核人员达到了制度设定的高素质目标,为我们提出的新队建目标的实现蓄积了蓬勃待发的实力。

  (三)在群体调研格局的形成上使实劲。长期以来,调研被普遍认为是法院研究室几个笔杆子的事情,但我院一直把调研放在与审判工作同等重要的地位来抓。因为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总结出了调研具有“促进审判,辅助决策,实施管理,提升素质”四大功能。调研是审判工作的升华和延伸,是管理的方法和手段。调研能力是法官应当具备的职业能力和业务素质之一,是管理者必须培养的管理技能和领导素质之一。 所以,我们非常重视在全院培养调研的意识,提升调研能力。我们对调研进行目标管理,要求院级领导、中层领导干部、具审判员职称的法官、研究室专职调研员和各庭兼职调研员每年须完成1-2篇调研论文,作为岗位目标进行考核。形成了院领导和中层领导发挥带头作用,专职调研人员发挥龙头作用,兼职调研人员发挥骨干作用的群体调研格局。具有“高”、“新”特色的调研格局孕育了高新调研品牌。至今,我院调研工作已连续十年在成都市二十个基层法院的年度考核中排名第一。十年中全院共撰写调研论文401篇,其中被上级法院、各类法学报刊采用300余篇次;获奖论文168篇,包括获国家级奖励9篇。从1998年起每年汇编一本的《调研文集》已达8集,并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调研文集一本。这些发表的论文中,有的被直接转化为决策并实施,有的成为了市人大立法议案,有的直接奠定了我院工作的发展方向。实践证明,调研之道发挥了其在管理中启迪智慧、催生思想、提升能力、扩展影响的多重功效和作用。

(四)在创新活力的培育上做文章。创新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创新首先需要人才的保障。我们不惜精力和财力的投入,首先抓法官精英群体的建立,确立跨世纪的人才培养目标,在2000年专、本、研学历比例已达3:4:3的学历结构层次目标的基础上,又鼓励2名法官攻读博士学位,输送3名法官分别到美国和英国留学深造。2003年,我们又制定了《法官职业化建设三年规范纲要》。截至活动完成的2006年,我们提出的40项职业化建设目标已全面完成。创新需要活动的平台。从1998年起我院就每年组织开展课题研讨活动,锻炼和提高干警总结工作,分析、研讨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提升工作层次和质量。活动由干警自愿组合,以小组为单位自选课题,院里根据不同课题的难易程度提供相应的课题经费,用于调研所需的专门开支。创新需要激励机制。《工作成果评审奖励办法》就是我院为鼓励工作创新而于1998年推出并持续实施至今的一项重要制度。我院的工作成果分三个等级,并在一等奖至三等奖下设八个级别,每个等级亦定有明确的标准,由部门或干警于年末自愿申报后,院评审小组负责评审、确定奖励等级,并根据既定的奖金标准予以重奖。九年来,我院已评出各类工作成果76项,其中前述的《全员素质提升达标制度》、群体调研格局和调研模式都是被评为一等的工作成果。除此之外,我院还规定院党组每年必须带头推出两项以上创意性工作举措,院内各个部门则不少于一项。在这种浓厚的氛围中,我院凭借创新机制带来的源泉与活力在成都市法院为期三年的创建全国一流法院活动中斩获殊荣。随着创新举措的连年推出,使我院呈现出一派生机昂扬、活力四射的可喜景象。

  “十年磨一剑”。“用思想去工作”就是我们用十年发展经验积累的开发区法院管理之“道”。我们深信,“思想的领跑者,才是实践的先行者。思想走多远,我们的事业才能走多远”。站在我院第二个十年发展的起跑线上,我们将继续唱响“用思想去工作”的主旋律,“用创新实践理想,用理性成就理想”,去攀越思想的峰峦,畅游智慧的天海,书写开发区法院在二十一世纪新的华彩乐章。

                              (作者单位: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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