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上午,市法院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召开了依法惩处拒执、抗执犯罪行为公判大会,被告人巫登兵、李兵因犯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分别被新都区法院和温江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八个月。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全市20个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及市法院执行人员参加了大会,多家新闻媒体到场进行了采访报道。会上,刘楠副院长进一步阐述了此次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肯定了全市法院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对下一步继续深入推进专项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他表示,全市法院在市委、市人大的领导、监督下,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关心和支持下,将继续深入推进专项活动,并藉此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权威,将执行工作做得更好、更强,让执行工作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更好的保障,为统筹城乡试验区的发展和和谐成都的建设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此次集中公判大会,是强化执行工作和打击妨害执行行为,落实妨害执行行为责任追究的重要举措。去年,市法院迅速推出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声势浩大地展开了对拒执、抗执行为的集中打击。活动期间全市两级法院先后进行强制搜查20余次,对43名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老赖进行了司法拘留,其中8起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惩处了一批严重拒执和抗执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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