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蓉,女,现年42岁,现任双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共产党员,二级法官。1985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双流县人民法院刑二庭、城关法庭、东升法庭、审判监督庭、刑庭工作,担任过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等职。她二十年如一日,扎根基层,淡泊名利,心系百姓,情铸天平,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许多不平凡的事情,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与爱戴,也用自己的赤诚之心谱写了一首普通法官、普通党员平凡而又伟大的人生之歌。
余蓉同志办案速度快、质量高在双流县法院是有名的。她从事民事、刑事审判20余年,审结各类民事、刑事案件二千余件,无一错案和超审限案件,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也因此先后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全省百秀文明女法官、省百名办案能手、市“三八红旗手”、县“三八红旗手”、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活动模范标兵。
身先士卒,勇于吃苦,无私奉献
2003年初,余蓉同志从东升法庭调到县刑事审判庭担任庭长。当时,刑庭只有6名同志,具有审判员资格的只有4人,而刑庭当年受理的刑事案件已上升到400余件,每名法官全年要办理100余件案件,人手少,案子多,工作量十分繁重。面对现实,余蓉同志身先士卒,主动承担起大要案和疑难案的审理工作,在她的带动下,刑庭上下出现了争着干、抢着做的良好风气,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长足进步。至2006年为止,刑庭出色地完成了2200余件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
案件质量和效率居全市法院前六位。
共产党员,就应该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钻一行
余蓉同志说过“要想做对得起人民,对得起党的好法官,就时刻不能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不断的“充电”,弥补刑事审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缺陷;对刑事审判工作的热爱与认真的态度、忘我的投入,两者相叠加,成就了余蓉同志刑事案件审判的高质量与高效率。“打铁还要自身硬”,这是余蓉同志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2003年4月,余蓉同志当了4个月的审判监督庭庭长后被院领导指派到刑庭出任庭长,此前她在东升法庭干了12年的民事审判工作。上任之初,余蓉对同事们说:“我现在心头没有一点底,惟一的办法就是尽快给自己充电”。余蓉同志常说,“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不断地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的要求”、“作为共产党员,应该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钻一行,努力争当行家里手和业务工作内行”。
为掌握刑事审判工作的最新动态,余蓉同志坚持每天上网查阅高院最新公布的各类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解释,在刑事审判中活学活用。面对新类型案件、新的法律法规增多和大量刑事附事民事诉讼的现实,余蓉和同事们“约法三章”:谁了解到了一个新案例和新的司法解释,谁就及时通报一声。一言既出,刑庭的同事们纷纷响应,在全庭形成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在争论与探讨中“充电”不失为一个好方法。特别是在对新类型案、敏感的疑难案中,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观点,对罪名的确定和量刑尺度的把握结果都会迥异。因此,余蓉同志常常和同事们为案件争得面红耳赤,有时没有讨论出结果,她便直接向市中级法院甚至省高级法院的专家们讨教,这类有争议的问题,不仅引发大家的思考与判断,由此也开启了余蓉同志的思维。
世上最怕的就是“认真”二字,但余蓉同志却是一个亡命的“工作狂”。每天她都要提前半小时上班,与其他办案人员轮流分案,并带头办大案、要案。为了高标准制作法律文书,她常常要忙到深夜。受她的感染,同事们中很少有人请假,生病了也常常坚持审案,加班加点更是常事。为了保证办案的效率,她和同事们不知主动放弃了多少休息日,不知加了多少次夜班。
肩负社会的责任,对人民群众多一点爱心
情与法孰重孰轻,不言而喻。在法律与感情的天平上,余蓉同志常常感到左右为难。2004年6月,余蓉同志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少年犯的父母离异,一直由已基本无生活能力且年迈体弱的爷爷奶奶抚养。开庭那天,当两位纯朴善良,脸上布满皱纹的老人为了孙子,不远艰辛,用尽他们东拼西凑的仅有的钱找到庭长,用乞求的眼神想为他的孙子求情时,余蓉同志震撼了,同时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一边是神圣的法律天平,一边是花季少年和世间真情,有谁忍心用“无情”的法律的武器去伤老人的心。经过反复思索,余蓉同志发动全庭同志自发为老人捐款2000元,保证了两位老人在双流的吃住等费用。同时,还给老人做思想工作,详细讲解法律规定。宣判后的第二天,当余蓉同志陪两位老人去给那孩子道别,老少三人相拥而泣,那孩子表示一定要好好改造、重新做人。年底,余蓉同志还收到了老人从老家捎来的特殊礼物:南瓜籽和自制的萝卜干,以此表达他们对法官们的感激之情。
余蓉同志,作为一名普通的法官,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许多不平凡的事迹,这些点点滴滴的小事推动着她的事业的发展,铸就了一名胸怀宽广、心系人民、刚直不阿的优秀法官的光辉形像。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