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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打击拒执抗执行为再出重拳
32名被执行人或被执行单位法人被限制出境
作者:陈台荣 成执  发布时间:2008-02-03 16:57:26 打印 字号: | |
  春节期间,是人们过节消费和外出游玩的高峰,可一些单位和个人却因当事人的拒执抗执行为而陷入困境。为了打击被执行人赖账消费、利用春节期间出境游玩,今天(2月3日)上午,成都中院出台措施,对32名长期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采取边控措施,限制其出境。

  自去年十月成都中院“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先后采取媒体曝光、司法拘留、移送侦查、集中宣判等多种措施处理了一批不主动履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单位和个人,极大的威慑了那些欠账不还、怠于执行的当事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社会效果。为保持对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结合新民诉法关于限制出境的明确规定,依照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成都中院经研究,果断决定对一批执行案件涉案人员采取边控措施。此次被限制出境的涉案人员共32名,均系长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单位法定代表人,有集团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经过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协调,对这32名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向公安边防部门进行通报,对涉及限制出境人员采取边控措施,限制其出境。

  本次集中对相关涉案人员采取限制出境的边控措施将有效防止被执行人借出境之机逃避法律责任,同时也是针对部分被执行人一边拒不还钱,一边又奢侈消费、出境旅游的现象采取的有效打击措施,将有助于执行案件的成功执结,进一步加大了对不主动履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的执行力度。
责任编辑:陈台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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