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48项措施强化审判执行监督
作者:吴红艳、袁艺 发布时间:2008-04-02 09:52:30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为贯彻执行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市中院制定了48条措施,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强力度、重系统的监督工作综合体系,落实诉讼制度监督,完善内部管理监督,特别是实现审判执行一体化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监督到位。在原审判监督庭和执行裁判监督庭建制的基础上,市中院合并两庭为审判执行监督庭,统一行使审判和执行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强化执行过程监督,坚决杜绝人为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