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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 全面提高执行工作管理水平
作者: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4-27 09:42:31 打印 字号: | |
  东营中院辖5个县区法院。全市共有执行人员107人,占干警总人数的20.3%。近几年来,我们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从东营实际出发,创新工作思 路,积极稳妥地推进“三统一”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探索出了“管案、管事、管人”、“责任制、考核制、追究制”和“执行长、审判长、警长”有机衔接的 运行模式。执行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90%的执行人员具有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占17%。2006年至今实现了违纪“零投诉”。执行工作通过了质量管理体 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基本实现了规范化、质量化管理。执结案件连续8年保持在95%以上,中止率在15%以内,执行标的到位率达 80%以上,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2005年、2006年经山东高院考核在各中院成绩名列第一,被山东省委政法委、省法院授予全省“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集体二等功等荣誉。在此基础上,我们没有满足已取得的成绩,自我加压,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抓手,通过网络化管理,实现了对执行工作的全方位覆盖;通过严格执 行流程运行,实现了执行工作的全过程监控;通过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了执行工作的全社会参与,有力地推动了执行工作的深入开展。最高法院工作简报转发了我们 的做法。山东高院在东营召开了现场会议。去年7月,最高法院肖扬院长实地考察后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加强网络化管理,全方位覆盖执行工作

  网络管理是实现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也是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的切入点。针对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相对审判工作薄弱的现实,我们确立了“规划先行、重在建设、实用优先”的思路,正确处理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加大了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力度。

   (一)坚持把执行工作纳入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2000年我们制订的《东营中院“数字化”建设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审判和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的 进度。2001年为每名干警包括执行人员配备了专用微机。2002年执行案件实现了流程管理。2005年执行大楼在装修过程中,把综合布线和弱电系统作为 重点项目。2006年以最高法院、山东高院在我院进行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试点为契机,抓住机遇,加大投入,进一步推动了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开展。

   (二)坚持把领导示范、全员参与作为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重中之重的关键来抓。我们强调,院长、分管院长、执行局长和庭长是执行信息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院长负有领导责任、保障责任。仅2006年以来,院长主持院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执行信息化建设就有6次;先后投资为执行局配备了专门的微机录入室,购置了 服务器、扫描仪、彩色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摄像机、照相机等设备;更新了微机、笔记本电脑。分管院长和执行局长负有检查、监督责任。根据目标责任制, 每周召开局务会、每月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联席会,其中把信息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调度。执行会议结束后,立即下发会议纪要,把信息化应用情况纳入 督查的范围。全市两级法院的执一、执二、执三庭长身体力行,带动了全员信息化普及水平,使执行人员由不会使用微机到熟练操作微机,由“要我用”转变为“我 要用”,为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坚持把管用实用、发挥效益、促进工作,作为衡量执行信息化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

  ——以网络化推行“无纸化”办公。针对执行工作的特点,开发了办公软件。经过行政手段的硬性推行,2003年、2004年中院和基层法院全部实现办文、办事网上运行,规范了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以网络化推动执行工作的公开。建立了东营法院执行工作网站。内部网站,通过专线开通了联接基层法院的执行网,上级法院的重要文件、下级法院的工 作信息以最快的速度上通下达。外部网站,通过东营中院网站、东营法院执行网站,定期发布需要社会周知的开庭听证公告、曝光的案件、有奖举报的通报和重要的 法律文书。截止到目前,执行外网录入各种文字63万字,点击率已超过70万人次。

  ——以网络化强化执行队伍监督。开发了目标管理系统, 中院考核领导小组每年两次组织对中院执行局及三个执行庭工作全面考核。中院执行局每季度对基层法院工作进行评价,半年和年终评定相应分数,与评先创优有机 结合起来。执行庭每周召开一次例会,讲评工作。会议纪要上网接受全体干警的监督。注重对个体的考核,开发了人力资源管理软件,每个执行人员有自己的页面, 每天记录工作日志,形成了实绩、培训、廉政、奖惩、考勤、健康等9类档案。开发了人事信息管理软件,把执行干警的基本情况和图像录入微机,为提拔使用提供 客观依据。引进了人才测评管理软件,通过人机对话,定期对执行干警的综合素质、心理素质等进行量化测评,作为人事管理的参考依据。引进了人事考核系统。通 过对执行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内容的绩效考核,对考核对象作出综合性的评价意见。一年两次对庭长、付庭长进 行述职述廉,全院和本庭胜任票分别不过60%、70%的予以“黄牌警告”。纪检监察部门一年至少与执行人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发现不放心的人员立即调整工 作岗位。执行人员外出办案前一律经分管院长、执行局长审批和政治部备案。这些措施的落实,杜绝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以网络化规范 执行行为。对审判法庭(听证室)进行了升级改造,实现了集计算机网络、视频技术、多媒体图像、自动控制、数据库“五位一体”,具有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庭审 活动网上实时直播,庭审实况智能点播,影像资料自动归档,异地庭审远程举证、观摩,在线法律法规支持,庭审笔录同步显示等7项功能。听证过程刻制光盘附卷 备查,规范了听证活动;审委会办公室开通了与听证室的的电视监控,重大案件审委会委员现场观摩,增强了业务指导的有效性。

  ——以网络化 管理执行行政事务。加强对财务、车辆和执行场所的管理。引进了财务管理软件,所有执行费用的过付一律经3支笔签发,即分管院长、执行局长、执行人员,每月 以督查通报向全院告知。针对执行用车频繁、流动性强的特点,开发了车辆管理系统,所有执行用车一律通过网上调度;车辆出入打卡,监控系统自动记录。为全部 执行车辆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系统,车辆调度中心通过电子地图对正在运行的办案用车进行监测和自动导航,一旦发生围攻、被盗、被抢等情况,及时做出处置。 自2000年执行办案用车安全行驶19万公里。执行大楼的重点部位全天录像。对非法进入的,监控系统自动报警并拍照。执行大楼安装了安检设备,查获违禁物 品20余宗,确保了执行场所的安全。

  二、推行流程管理,全过程监控执行工作

  流程管理是规范执行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 执行管理的核心所在。我们对执行案件的流程管理历经三个阶段:一是2002年把中院自身的执行案件全部纳入了审判流程管理,由立案庭、审监庭负责对案件执 限的监控;二是于2003年开发了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由中院执行局与立案庭通过“双轨制”,基本达到了对基层法院执行流程管理的监控;三是最高法院开 发的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后,由于这套系统设计起点高,技术先进,使用方便,通过运行,进一步完善了执行信息管理体系,实现了对执行工作的全 过程监控。

  (一)严格执行流程管理。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与其他管理软件并用,对所有执行案件的立案、送达、保全、排期、 执限监督、听证、裁判文书、电子归档以及司法委托鉴定等全部纳入了排期管理,强化了流程监督。每周1次的执行局局务会议通过信息系统进行调度。执行局长对 执行案件的指挥完全通过信息系统。赋有监督职能的中院执行三庭每月对基层法院案件录入情况进行通报,对临近执行期限的案件和通过信访发现问题的案件及时提 级执行或交叉执行。每名执行干警随时在网上查阅承办案件的期限警示、执行措施期限警示等信息,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彻底解决了超执限的问题。院领导和审委会 委员可以随时通过微机查阅每起执行案件的执行进度,加强指导,减少了执行工作的随意性。

  (二)严格执行案件评查。每月进行案件评查,执 行案件结案一个月内卷宗送审监庭评查。审监庭把案件的有关内容输入微机,形成评查结果(分数),作为考量法官的依据之一。加强执行信访案件管理,把初信初 访、上访老户和上级要报结果重点案件等基本数据、办理情况输入微机,建立台帐,每月通报给执行法官,强化了质量意识,提高了执行公信力。

   (三)严格对基层法院的执法监督。依托网络平台,对全市执行案件实行六个方面流程管理。①统一行使执行案件流程监督权,严格录入标准和时间,通过广域 网、局域网双向监督,杜绝了漏案不录的问题。②实施案件提级、指定管理权。对基层法院网上提示接近执行期限的案件在摸清情况后及时裁定提级、指定执行。近 年来,中院提级或指定执行的案件占同期的30%.③行使强制措施审核、备案权。对网上发现的异地执行未经审批的及时通报纠正。④行使重大案件和信访案件协 调权。对信访中发现的当事人合理要求及时通知基层法院处理。⑤对执行标的涉及其他法院执行案件的,行使执行标的物统一处置权。⑥行使执行案件信息披露、发 布权等,这些措施的落实,保证了“三统一“执行体制改革的落实到位。

  三、整合信息资源,形成全社会参与执行工作格局

  通过落实中央11号文件、中政委52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全社会参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方配合、法院主办的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格局。

   (一)建立健全执行信息交流制度。充分应用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和东营法院执行网,加强了与28家协作单位的信息交流。与协作单位公安、工商、土地、人 民银行等部门共享自动履行、强制执行、司法制裁等执行案件信息。对未自觉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根据法院协助要求和司法建议,协作单位在融资、投资、经 营、置产、出境、注册新公司等方面给予必要限制。

  (二)建立健全执行信息发布制度。通过信息系统公开执行过程和执行程序。当事人和代理 人可以持有效证件查询案件执行的进度。电子屏幕对当事人实行执行风险须知告知。对难于执行的案件当事人等基本信息在网上发布,发挥社会舆论作用促使案件执 结。今年全市在中国法院网、东营法院执行网、东营信用网等媒介上对340多起执行案件进行了公告,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建立健全抗拒执行、干预执行典型案例和信息通报制度。与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在办理党员和行政机关公务员 非法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案件中沟通情况及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制度的通知》,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党员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干预执行工作行为的案例、信息的收 集,线索的移送等作了明确规定。与公安、检察机关对抗拒执行的当事人,依法追究拒执罪。去年以来,判处人犯1名,司法拘留70人。

   (四)建立健全执行救助制度。与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东营市涉特困群体执行案件救助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对救助的案件类型、救助对象和条 件、救助标准等向社会公布。与市民政局联合发文,从慈善总会每年拨付20万元,用于救助涉诉信访的当事人,增强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公信力。

   (五)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去年5月,我们被最高法院“司法改革方法论”课题组确定为试点单位,通过对7000余件执行案件的信息分析,针对社会诚信 体系不健全的问题,一是向市人大提出了深化普法教育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把诚信教育纳入了“五五”普法规划的内容;二是建议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 会把执行工作纳入文明建设的指标体系;三是建议市政府把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纳入了政务考核;四是建议金融部门把案件执行情况作为评定信用资质的重要标准;五 是与新闻媒体开办了栏目,宣传守法护法的事例,在社会上营造了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浓厚氛围。

                              (源自山东省东营中院网)
责任编辑: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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