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津县法院按照省、市、县委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紧密结合法院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审判机关建设的安排意见》等一系列相关制度规定,对开展规范化服务型审判机关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健全、完善了符合司法规律的工作运行机制和审判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司法决策机制和司法服务保障机制,推动了该院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效能化,提高了法院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革开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化服务型审判机关建设目标得到了进一步落实。截止目前,该院有2项工作受到省级表彰,5项工作受到市级表彰,15项工作受到县级表彰,有8名干警分别受到省、市、县表彰。
一、依托信息系统,推动审判管理规范化
在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实现从立案、审判、执行、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全程自动化管理考核和动态跟踪的同时,以强化审判流程管理为重点,健全完善审前监督、审中监督和审后监督制度,实现审判、执行工作的全程监督;以提高案件质效为目标,健全完善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和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强化个案质效评查和管理,实现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科学评估和考核;以确保司法公正为目的,坚持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结果公开、执行过程公开,制定完善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评价范围和标准,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观摩庭审,向代表、委员汇报法院工作,定期到机关、基层、企业走访征求意见,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以及建立院长“四公开”平台、召开征求案件当事人意见座谈会、建立联系企业制度等多种形式,拓展信息沟通、意见反馈和司法监督渠道,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实现司法民主、透明,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审理、执行都做到严格依法、公开公正、质优高效、接受监督。
二、围绕公正高效,狠抓队伍管理规范化
围绕规范司法行为,从日常工作小事和细小环节抓起,进一步健全完善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考核的各项规范化管理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的工作机制;围绕促进公正高效,进一步落实全院层级管理和考核责任制,健全完善各类人员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实现人员分类化、职业化管理。同时,强化督查督办工作,确保责任到位,履职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围绕文明清廉,进一步健全完善队伍管理的监督奖惩机制,通过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以及责任查究制等措施,强力推进干警队伍作风大转变。同时,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并重,制定和落实“从优待警”各项举措,实现责任明确,赏罚分明,保证了队伍纯洁、政令畅通、拴心留人。
三、强化服务保障,推进行政管理规范化
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以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为目标,不断转变服务理念,改进服务作风,努力为审判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和机关高效有序运转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以提高服务质效和保障能力为方向,建立健全综合协调的司法行政管理保障机制,进一步规范全院公文、财务装备、公务车辆、枪弹、档案以及网络设备等管理使用工作程序,努力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效能化;以强化督查督办为重点,围绕省、市、县委、上级法院和本院工作目标及院党组的各项工作决策,进一步完善日常督查督办和月、季度、半年、全年检查考核机制,实现了对全院各项目标任务的科学考核,保障工作决策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以信息化技术为依托,健全完善网上办案、办公、审务公开、人事管理和后勤管理系统,最大限度地发挥网络资源效能,促进了司法行政管理现代化。
四、打造服务亮点,促进司法服务规范化
一是开展预约服务。利用互联网站、电话等形式,建立预约立案、预约开庭、预约执行等预约服务制度,打破上下班、工作日与休息日的界限,方便群众诉讼,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开展上门服务。针对企业特点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建立上门立案、上门审理等服务制度,变“坐堂问案”为“带案下访”,化“繁”为“简”,减%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