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法院为进一步规范法院办公室工作,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法院办公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是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的决定》精神,在省、市法院领导关心批示下,结合成都两级法院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出台的,它的实施必将进一步理顺全市法院办公室工作职能关系,使办公室职能设置更加合理,全面提高全市法院办公室服务司法决策、协调司法政务和管理司法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实施意见》共分四个部分24项内容。第一部分明确法院办公室的职责和地位,具体提出今后办公室发展的方向和要求。第二部分重审并规范了办公室的决策调研、督查督办、组织计划协调、人大代表联络、法院内部宣传、公文处理和印章管理、保密工作、档案管理、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以及接待等10项工作任务。第三部分从办公室实际出发,提出了加强办公室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人员培训和配备、以及工作的主动性等7个方面的内容。第四部分着重强调如何加强办公室的领导,以及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机构设置和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