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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进一步安排部署抗震救灾期间信息宣传报道工作
作者:吴红艳、陆倩  发布时间:2008-05-17 14:57:55 打印 字号: | |
  5月16日,市中院信息宣传报道组组长、副院长胡建萍召集政治部宣教处、办公室、研究室、审管办、审执监庭召开抗震救灾期间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协调会议,就下一步深入开展信息宣传报道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在前期快速、及时反映面上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重点、系统、深入、鲜活地开展信息传递和宣传报道工作。

胡院长指出,信息宣传报道以工作文件、法院信息、情况反映、工作简报和网络媒体、平面媒体、电视媒体为主要载体,全面和及时反映全市法院抗震救灾工作的部署安排和重要消息。信息传递和宣传报道工作主要突出以下重点:一是与都江堰市和彭州市这两个重灾区有关的各种法院信息;二是全市法院积极参与和配合全市抗震救灾工作的主要行动;三是全市法院法官和工作人员克服困难、积极参与抗震救灾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四是全市法院法官和工作人员抗震救灾期间服从大局、坚守岗位、严明纪律、扎实工作的先进事迹;五是各法院的特殊信息和相关工作。

  胡院长强调,在非常时期应采用非常规的工作方式,为保证信息宣传报道的及时和高质量,要打破部门之间的分工范围,实行整合力量、统一协调、资源共享的原则。每天上午8:40分由办公室主任牵头召开政治部宣教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和研究室主任参加的碰头会议,及时了解汇总情况,具体商定当天的主要上报信息和宣传报道重点并协调好工作关系和成果共享方式。然后三个部门牵头领导具体安排协调任务到人,高质高量地完成文件采编和审核签发任务。

  胡院长要求,信息宣传报道组全体人员要团结一心,创新工作方法,要重点突出,大小结合、点面结合、长短结合、图文并茂地作好信息报送和宣传报告工作。对深度报道和综合性、经验性信息要深入实地采访和收集情况,提供一些有深度的信息类和宣传类稿件;办公室秘书科要加强对本院其他部门撰写相关文字材料的重点指导和把关,办公室信息化工作科要保证互联网和全市法院内网的畅通和运行速度;要注重提高信息类和宣传类稿件的采编质量,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信息和宣传稿件被采用;要拓宽宣传面,在力保《人民法院报》每天有成都法院消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电视媒体和其他平面媒体的沟通和联系,提高上稿率,扩大覆盖面,增强信息宣传报道的声势和影响力;要保证工作效率,当天安排的一般性信息和宣传报道稿件必须按时完成;临时出现的重要信息和宣传稿件、图片新闻要力争在两小时内发出。
责任编辑:吴红艳、陆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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