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法院党组根据市委常委会关于抗震救灾工作向纵深发展的要求,结合法院工作职能决定,由胡建萍副院长负责组成专题调研组,就灾后涉法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此次调研主要围绕两个方面:一方面为党委、政府在灾后处理涉法问题提出法律意见;一方面是为法院在灾后审理涉诉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在为党委政府提出的法律意见时着重围绕灾后房屋重建,政府如何主导,如何调配资源最大限度救济的法律适用;按揭贷款,还与不还的法律适用;财产保险的兔责争议;财产查询的协助等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在为法院审理灾后涉诉纠纷的处理问题上着重从地震灾害对法院正在审理、执行的案件产生的影响及解决思路;地震灾害可能给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带来的新问题及解决预案;法院系统在进一步服务灾区,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涉灾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需由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或省高院、市中院以指导意见等形式予以统一明确的问题;结合案件审判实践的相关司法建议。具体分解为7个专题:一是涉灾案件审判程序问题研究;二是涉灾案件处理中有关物权和合同问题研究;三是涉灾案件处理中涉及人身、财产损害以及身份关系的法律问题研究;四是涉灾案件处理中相关行政程序问题研究和司法建议;五是涉灾案件立案问题研究;六是涉灾案件执行问题研究;七是涉灾少年案件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市法院拟在6月下旬形成处理相关案件的指导性意见,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法律意见,向省高院和最高法院的专题报告及相关司法解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