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截止5月24日,全市两级法院共捐款捐物147.4267万元。其中:现金109.2418万元,物资折价38.1849万元。市中院共捐款捐物53.9967万元,其中:现金38.7418元,物资折价15.2549元。各区(市)县法院共捐款捐物93.43万元,其中:现金70.5万元,物资折价22.93万元。全市法院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共交纳特殊党费24.0535万元。
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全市两级法院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民族精神,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爱心捐赠活动,纷纷向灾区人民捐款捐物。市中院专门向全市法院发出倡议,号召对灾区、受灾法院进行对口支援。截止5月24日,市中院先后组织了三次募捐活动,灾后第二天就募集资金4.71万元;19日组织了500余人参加的“四川‘5.12’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哀悼仪式”,并现场募集善款10.2441万元;400余名党员和离退休党员交纳特殊党费共9.4167万元。有500余人(次)的干警自愿参加了社会募捐活动,一些干警还将食品、药品和衣物送到灾区或捐赠点,总价值约12.854万元。自5月13日开始,市中院坚持每天为停水停电停气的都江堰市法院干警送去热饭热菜热汤,同时还为国家救援队提供了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各区(市)县法院积极开展震灾后自救和互救工作,通过对口支援、定点帮扶等办法,除都江堰市法院外,19个区(市)县法院共捐款捐物93.43万元,其中:干警个人捐款36.7万元,对口支援救灾资金33.8万元,支援食品、药品、帐蓬和雨具等物品折价22.93万元。交纳特殊党费14.6368万元。